三位長者反港獨與台獨勾結,在機場與港獨份子羅冠聰口角,羅態度囂張使群情凶湧,羅在慌張中逃離現場,自行滑落樓梯,法官判三位長者三個月刑期,指他們非法集結,批鬥羅冠聰。國家對港獨零容忍,香港愛國同胞不可能要容忍港獨份子,指罵羅冠聰天經地義。羅不聽機場保安勸告,一意走到示威群眾面前挑釁,與群眾口角拉扯,是他不對,跌落樓梯也是他慌張失足,與人無關。羅冠聰口賤,與人口角、拉扯,屬爭執,法官理應秉公辦案,不是把市民爭執,變成刑事罪行。如此判案,法官水平令人質疑。
同是這個法官,對佔中及旺角暴亂一類案件都實行輕判,對襲警和搗亂都只是罰五百幾千,或判社會服務令,對反港獨案件卻如此”優待”,實在令人嘆為觀止。這個法官政治立場使人生疑,對執法的公正性讓人不能接受。律政司必須介入調查,監督和評估案情及量刑標準,還市民公道。當然,這起案件當事人已提出上訴,進入司法程序,當事人不能多作評論,但作為市民的旁觀者有權和應該對這種不公正的法官進行批評,要求政府正視市民的觀感和關切,勒令律政司注視事件,監管法庭正常運作,維護公義。
習近平在十九大呼籲司法界”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堅決遏制分裂勢力”,”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反對一切分裂國家的活動”。他叫司法人員要”樹立憲法至上”觀念,使全體人民在”理想信念、價值理念、道德觀念”上能”旗幟鮮明反對和抵制各種錯誤觀點”,”提高人民思想覺悟、道德水準、文明素養,提高全社會文明程度”。現在這個35歲王法官如此辦案,把三位愛國長者送入監牢,正與習近平所說的”引導人們樹立正確的歷史觀、民族觀、國家觀、文化觀”背道而馳,是對”忠於祖國、忠於人民”信念的背叛。
習近平在十九大中叫港澳人士人要”履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憲制責任”,這個姓王法官負起了什麼責任?習近平指出”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法官不是獨立王國,是人民勤務員,對愛國者判重刑,對港獨份子輕輕放過,這個王法官是在為誰服務?香港市民絕不能讓這個王法官一錯到底,死不認錯,一定要為全港愛國同胞討回公道,把這個王法官的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司法獨立,不是司法亂倫,司法獨大,必須返回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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