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9日 星期五

歲晚掛念著反分裂英雄

挨晚近年,香港市民記掛著幾位被判刑的反港獨長者的命運,記掛著七位平亂被判刑的警察,記掛著因驅趕分裂主義份子被判入獄渡歲的警司。羅冠聰到台灣勾結台獨份子,長者到機場接機抗議,有錯嗎?羅冠聰心虛,慌張逃跑,跌了一交,心有不甘,把愛國長者告上法庭,已屬荒謬,法官判他們入獄更屬荒唐。七警對付分裂份子佔領中環惡行,採取適當武力對付暴徒,壓倒分裂份子的囂張氣焰,難道警務人員沒有這種權力嗎?警司出動驅趕分裂份子佔領旺角行動,難道不動用警棍能達到驅趕的目的嗎?

香港愛國同胞對港獨和分裂份子是零容忍,有些法官對這些反叛者不但寬容,而且還對零容忍的同胞判以重刑,處處顯出這些法官的政治取態,是一種無視法律,置國家安全和香港安寧於不顧的情況。不懲處分裂份子,不對分裂份子進行嚴厲制裁,如何能壓抑分裂份子的囂張氣焰。香港的法官是沒有國家觀念的人,他們有的是印度人、英國人或擁有外國國籍的人。用這種人來判案,香港的司法難有公正可言。他們說,他們沒有主人,他們只對法律負責。他們不知道人民是他們的主人,警察有權使用武力達成目的。

警察為維護秩序和安寧需要對特別囂張的人施以教訓,否則警威何在,如何能達到平亂的目的?警察打了人,難道在平亂的戰場上不動武能達到目的。這些不把主人放在眼裡的法官,把人民當阿斗,要市民相信警察打擾亂社會秩序的人不對,向分裂份子理論抗議也不對。總之鬧分裂不犯法,打了擾亂治安者才犯法。警察平亂的警權給法官沒收,市民維護國家安全的權利也沒有了。在愛國同胞眼中的英雄,被這些法官當成犯人,分裂主義份子被這些法官視為正義之士。這種顛倒的是非,顛倒的判例,讓人心寒。

香港何時可以撥亂反正,何時可以把那些佔中搞手送上法庭給予應有的懲罰,難道要等到23條立法完成後才去審?對於香港政府司法界不作為、亂作為、顛倒是非的作為,全港市民必須關注。新的一年,中國進入新時代,香港仍然留在舊時代,讓顛倒的法治繼續顛倒嗎?香港必須有高級的官員出來為受到不公正刑罰的警察和愛國同胞平反,糾正錯誤,撥亂反正。司法界不是獨立王國,必須受到人民的監督,判案有偏差就必須糾正,不能一錯到底,無人管。法官的主人-人民,絕不容許法官可以有權製造冤案、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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