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之初,各地潛伏著60萬國民黨特務和反動黨團骨幹,以長期潛伏,等待時機策略,搞破壞與暗殺活動,有些則潛伏於經濟部門,搶劫物資,破壞機器、縱火、爆炸、盜竊、暗殺、竊取國家機密等破壞活動。據瀋陽、鞍山、本溪、撫順工礦地區和吉林、遼東、松江部份廠礦不完全統計,未遂和較大的破壞事件達253次。交通運輸部門成了頻繁受到破壞的目標。全國超負荷鐵路網遭受401次破壞。舊中國遺留下來的會道門組織大肆活動,編造”神言讖語”,詆毀共產黨政策,造謠惑眾,挑撥離間,極大地擾亂了社會秩序和安定。1950年6月,朝鮮戰爭爆發,復僻活動猖狂,配合外敵騷擾。
此時鞏固人民勝利果實,嚴厲制裁危害人民的反革命破壞和顛覆人民民主國家的活動成為急迫的任務。在解放的頭幾個月,各地公安部門集中清查和搜捕特務和間諜,初步安定了社會秩序,但初期的鎮反工作出現了一些偏差。地方上把”鎮壓與寬大”政策搞得寬大無邊,麻痺輕敵,致使怙惡不峻份子沒有得到應有的制裁,使被欺壓的群眾感到不安。1950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鎮壓反革命活動的指示》,對已被逮捕及尚未逮捕的反革份子,當殺的應即處死,當監禁和改造者應即逮捕予以改造。對於罪惡較輕又願意悔改的、自動坦白又有立功表現的,應予寬大處理,給予獎勵。
鎮壓的重點對象是特務、土匪、惡霸、反動黨團的骨幹會道門頭子。鎮壓反革命實質上為發展生產力掃除障礙。毛澤東提出”穩、準、狠”的鎮反工作,就是注意策略,打得準,不殺錯。1951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頒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反革命條例》提供了法律武器,使反革命份子無處藏身。當時殺害共產黨創始人李大釗的創子手、殺害趙一曼、劉胡蘭等革命志士及愛國民主人士的人盡管偽裝身份,隱藏得很深,都被揭發出來,受到法律的制裁。可殺可不殺的一律不殺,使肅反工作獲得良好的社會政治效果。
中央對匪首、惡霸的打擊比較徹底,強調注意調查研究,重證據而不輕信口供,反對草率行事,反對逼供信,對罪行較輕者寬大理。對隱藏在解放軍、人民政府內部和隱藏在共產黨內的人要他們交代歷史,坦白出隱藏的問題,洗清嫌疑,卸掉包袱,專心為人民工作。少數鎮反不徹底的地區,掃尾工作也最後於1953年秋全部完成。大張旗鼓的鎮反工作是在新中國成立之時的尖銳對敵鬥爭,出現過錯捕、殺錯的偏差,中央及時作了糾正。總的來說,鎮反肅清了曾經猖獗一時的特務及地下軍,鞏固了新生的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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