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立法會、癱瘓立法會,阻止香港立法會為引渡逃犯修例是反對派的政治目的。他們暗中組織支持者趁著遊行之際包圍立法會,企圖一舉攻陷立法會,不讓政府二讀通過法例。他們的計劃給警方識破,派重兵鎮守,打退進攻立法會的暴徒,對惡劣的暴動事件予以譴責。警方保留對使用暴力的暴徒予以起訴的權力。反修例不是簡單的修例問題,而是與反中亂華的顏色革命同流合污擾亂香港經濟,以達到遏制中國發展的目的。這班反對派議員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國特區政府,做的卻是破壞特區法制建設的暴行。
在發生進攻立法會暴動那天,莫乃光就在立法會驅趕警察,粗暴地罵警,大叫不要警察保護立法會,企圖趕他們出去。幸好警察沒有聽他的瞎指揮,否則立法會就會在那天淪陷。警察擊退暴徒後,反對派議員不但沒有感激,還大肆攻擊警察,對保衛立法會的英勇警察進行起底,把他們的住址和家人資料放到網上,煽動人要殺他全家。更有甚者組織群眾包圍警察總部,封鎖所有出口,妨礙警察為市民搶險救難,要警方道歉。他們連續兩個周末包圍警總,最後做出了攻陷立法會的事,對立法會大肆破壞,滿目瘡痍。
暴徒攻入立法會後,有些反對派議員還做帶路人,帶暴徒搜掠立法會建制派辦公室,盜取電腦硬盤和機密文件,把所有文件拋滿一地。暴徒把立法會搞得一塌糊塗,反對派議員還為他們張目,為他們辯解,說這些暴徒有多偉大,在為香港人犧牲自己等等廢話。反對派議員與這些顏色革命暴徒,朋比為奸,互相配合,擋在清場的警察面前,不讓警方執行任務,阻礙驅趕堵塞公共交通的暴徒。這些議員以為自己高高在上,要以議員身份阻差辦公,以圖妨礙執法和司法公正。這些人知法犯法,難道香港不要予以制裁?
反對派議員與顏色革命暴徒同流合污,無視基本法和國家憲法,破壞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侵犯中央權力,是對特區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司法權和終審權的破壞,人大必須對這些邪惡勢力作出裁決,解除其職務,行使中央權力,讓香港立法會和政府依法施政,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維護法治、推進民主、促進和諧,讓香港發展取得新進展。若香港立法會讓顏色革命份子混入內部作惡,對於保障民生、有序推進民主、維護社會穩定、履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憲制責任都會受到影響。人們期望人大會有令愛國同胞拍手稱快的決議,為香港執法人員討回公道,讓香港回歸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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