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工作,歸根結底是保障人民利益,為群眾安居樂業提供堅強保障。香港如由黑惡勢力統治,由他們說了算,香港就不復是一個法治和安全的城市了。香港近日出現的情況,讓香港陷入一個危險境地,警察執法失效,政府施政無力,政治話語權盡失。政府如不振作起來,對暴力打擊不力,對在前台煽動反政府的議員處理不嚴,香港將活力盡失,法治蕩然無存,整個香港將拱手讓人,成為西方反華的勢力範圍,萬劫不復。政府只有強力回應當前的局勢,香港市民才會覺醒,才會知對錯,恢復法律與秩序。
有人說政府不能強硬,因為很多年青人是被誤導,把對民主和自由的追求被人引導到反政府的路上來,應停下來想一想。我認為這是正確的建議,林鄭早就知道是這情況,在看到有很多人出來反對引渡逃犯修例,她宣佈暫緩,可她並沒有獲得反對派的認可,繼續加大力度追擊,於是她宣佈修例在她任內壽終正寢,同樣不收手,換來沙田大暴亂,剪斷警察手指,瘋狂襲警事件,騷擾商場的局面。香港反對派志不在引渡逃犯條例,而是瞄準選舉,志在奪權,讓香港變天。香港究竟由誰說了算,才是這班人的目的所在。
陳方安生帶同莫乃光、羅冠聰到美國向美國領導層求救,要美國干預香港事務,目的就是在貿易戰中當籌碼,去換取香港管治權。美國統治階層再傳召香港立法會反對派議員赴美討論反修例情況,給予香港反對派支援。我們對宣誓效忠特區政府的人跑去美國要求援助感到奇怪,難道香港是美國的殖民地,聯結外國勢力反中央,搞反送中勾當?政府對這種立法會議員是否尚能容忍?不對前高官進行必要懲罰,對現屆議員進行紀律處分,香港就會是無法無天的地方,對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視如無物,可以自說自話。
這是暴亂的動因,政府絕不能對這種無法無天的人施以仁政。不守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沒有自由也沒有民主權利,是破壞社會倫理和秩序,是社會動亂的主犯。政府絕不能給這幫黑惡勢力嚇怕,更不能讓他們背後黑手的暴力橫行霸道。必須把圍困警總,刑毀立法會,襲警、傷警的暴徒繩之以法。香港別再搞警察執法,司法放人的假民主了,必須即捕、即審、即判,施以重刑,否則香港會永無寧日,法治蕩然無存。在大治時期講程序,在大亂時期要快、準、狠,才有機會把暴力打下去,恢復法治。趕快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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