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兩制只涉及經濟制度,是資本主義制度和社會主義制度之分,政治制度則從殖民地的專制制度,向社會主義民主制度過渡,也就是一國的民主政治制度。過去香港領導人由英女皇派出,空降到香港做總督,不論區議員或立法局議員,全部由殖民地政府委任。回歸後,立法會議員大部份採取直選,少部份採取功能組別選舉,讓各界人士都有代表在議會中,以保證資本主義社會的資家本家有代表,維持資本主義制度運行的各個界別都有代表,為香港18區居民服務的也有代表,達到港人治港,服務國家的目的。
香港特區首長由中央任命,但卻由各界代表選舉產生,有別於過去由英國空降,也有別於內地省長由中央直接委派的做法,多了由港人自行選舉這一道關口。香港的這一政治制度由基本法確立,撕掉基本法,意味著民主制度的結束,燒毀國旗,也意味著”光復”香港回專制時代。香港反對派搞打、砸、燒的恐怖主義,意味著他們鐵了心跟西方反華勢力搞顏色革命,推翻一國兩制,成立獨立政府,通過隱蔽的方式另立中央。香港絕不能讓這班人搞獨立,由暴民治港,使香港民主政治制度淪為無法無天的暴民政治制度。
香港必須健全中國人當家作主的政治制度體系,包容所有外來人口。居港人士,不論什麼人都必須遵守基本法。不尊重、不遵守者,必須自謀出路,自由移民至他們認為合適的地方。破壞基本法、不遵紀守法,要有法律制裁之。對於暴行和惡人,破壞社會和諧者,用粗言罵人、侮辱人也必須有罰則。自由是有界限的,不對法律進行改革,完善法制建設,民主和自由必遭歪曲,畸型化和異化為危害社會安全與安寧的怪胎。香港政治制度,核心是保障中國人當家作主,需要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政治體系。
世界沒有完全一樣的政治制度,都不能脫離特定社會政治條件和歷史文化傳統。香港有其特定歷史條件,領導人的更替必須依法有序進行,讓各方人才通過公平競爭進入領導管理體系。香港是中國的一個城市,不是中國人當然不能成為香港的管治者,必須依憲法讓權力運行得到有效制約和監督。推進香港政治制度改革是特區政府責任,必須完善民主政治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天下為公,兼容並蓄,凝聚共識和智慧。政治方向決定道路,道路決定命運,為了中華民族復興,香港不能走到民主政治的邪路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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