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6日 星期一

有法不依與清除貪腐

國家致力於教育工作,而且是一代一代的接著做。國家對祖國歷史、近代史、憲法和公民權利、公民義務、公民道德教育以及職業道德等教育,都進行不懈的努力,但每個時代總有人有法不依,貪腐不止。國家的教育是否失敗或失效?那就絕對不是。中國人絕大部份人奉公守法,循規蹈矩。習近平等一代領導人就是在國家的教育下成長,疾惡如仇,等他們成了領導人就毫不留情的對老虎、蒼蠅一起打。全國人民也都給予有力的支持,對有法不依,貪污腐化份子進行掃蕩。國家發展的紅利要分給人民不是貪腐份子。

國家在各方面進行建設,也包括了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民主也必須和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緊密結合起來。民主必須制度化,也需法律化,否則民主就發揮不了建設國家的目的。有了法律就必須制定刑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讓想鑽空子的人無計可施。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都是社會動亂的主因。習近平嚴抓法治建設,建立制度,還設立憲法審核制度,保證人民的權利不受侵犯,使貪腐行為無處藏身。法律要一步步完善,加強政法領導,從多方面保證政法部門嚴格執行法律,使我國成為既有民主又有法治的國家。

中國共產黨要求黨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一切黨組織、黨員和個人的活動都不能同國家的憲法和法律相抵觸。黨是人民的一部份,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經國家權力機關通過,所有的人都必須嚴格遵守。法律需要在生活中逐步完善,當發現有人侮辱國歌,以不尊重的態度對待國家象徵的國歌或國旗,就必須立法加以規管。反對國歌法的制定,就是反對維護人民的尊嚴和國家象微的神聖不可侵犯性。對於這種人,在立法時必須予以限制。香港立國歌法,基於香港特殊的政治狀況 必須立法管理這班人。

法律必須表現出人民的意志,不是可有可無。法律是國家的意志,是維護人民的利益和民主制度的決心,能夠對敵對份子進行有力的打擊和管制。有法不依,或不想依,甚至還去侵犯人民的共同利益,絕對是不容許的。憲法由全國人民討論,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具有最高的地位。一切法律、法令、決議、命令都必須服從憲法,不能同憲法原則和精神相抵觸。習近平談到對憲法的執行情況進行審核,是全面管治國家的重要措施。用國家強制力去實施,就可保證法律的有效性,否則有法不依,無法清除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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