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8日 星期三

談殺人和死刑

殺人和死刑是相聯係的,自古以來殺人者填命,天公地道。自英國人來了香港後,殺人不用死,世界也有一些國家殺人不用填命,就像美國近日在演唱會用機槍射殺幾百人,對著做禮拜的教徒用槍射殺幾十人,都不用判死刑,只是這些兇徒認為自己該死,就吞槍自殺了。美國內華達州、德州都廢除了死刑,但康薩斯州是美國唯一保留死刑的州,而美國北方有些州不但廢除了死刑,還指死刑違憲。殺人不用填命,對於嗜血成性者移民美國,也要選好州份,千萬別移民到康薩斯州去。殺人不填命,世界真自由!

香港李柱銘對於殺人不用填命極度響往,對香港殺了人都不用死感覺非常好。難怪他在香港違法搞顏色革命,叫年青人去衝政府總部,佔領中環都只是小事一樁。他認為高鐵站在香港設有內地關口,香港人如在內地聯檢處殺了人,被抓到內地受審,他認為受不了,因而要反對一地兩檢。他想殺人,又怕死刑,那就不要做中國人,去英國或美國沒有死刑的州份好了。美國雖然很多地方都沒有死刑,但殺人者都認為自己該死,只有李柱銘這個所謂律師,對殺人不填命非常熱衷。把這種危險人物,留在香港,非常可怕。

殺人故然不對,但要看為何殺人。古時替天行道,清除惡霸,武松殺了西門慶,人人稱好,但也要著草逃上梁山。中國要強軍保衛國家,叫解放軍練好殺敵本領。美國在中東殺了十萬二十萬人,都不犯法,而且殺得人越多越英雄。在戰場上殺人,不但不犯法,還是大英雄,自古以來就是這樣。ISIS殺了美國人,在他們當中就是英雄,落到美國要不要判死刑就不得而知。但是ISIS恐怖份子從來都叫自己人和他們襲擊對象一起死,不留活口。殺人確實不好,把人弄死,毀滅生命,有違人道和人權,但有人樂此不疲。

香港反對派喜歡說違法是為了民主和公義,違法不犯罪,梁振英也提出一個觀點,國家殺人不犯法。那是根據拉登被捕,不經審判就給海軍陸戰隊員就地正法,說明國家殺人不犯法,因為殺人者是以美國之名殺人。香港反對派感到梁振說法很恐怖,因為香港愛國同胞可以隨時以國家名義把他們宰了。而且香港殺人不用填命,一句使死呀就把顏色革命份子震住了。這對漢奸走狗來說,確是一個壞消息。以國家名義殺人真的不犯法,世界上從來都沒有一條法律規定國家不能殺人。對不起國家的人應好好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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