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現行方式治港,政治爭拗只會愈演愈烈,看不到緩和的可能。有人說按蘋果日報換梁振英的提議,香港政爭會有所緩減,這都是一廂情願的說法。香港的問題不是特首問題,也不是一國兩制問題,而是顏色革命問題。要梁振英落台只是打擊管治威信,衝擊中央權威的一招而已。誰上台,顏色革命的陰影都會繼續存在,如不採取措施鏟除反華勢力,香港難有寧日。香港唯一解決政爭的方法就是法治,必須嚴格按基本法行事,對違法者採取雷厲風行的手段。對於在宣誓就職中玩花樣的議員將其鏟除,就是方法。
歐洲中世紀的哲學家托馬斯.阿奎那認為,法律體現國家的強制力量,是統治階級的意志,維持統治秩序的手段。要有成效地管治國家,他強調法律的重要性,把其放在道德之上。他認為道德只能勸告,不能強迫,當公共的利益遭到侵害,勸告不被接受時,只能採用法律的強制力量。阿奎那認為,法律的執行就是誘導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自己的德行。法律的目的在於引導人走向公共的高尚道德。只有用強制的辦法,才能引導整個社會走向理性,知道整個社會必須按法律運行才能獲得公共安寧和公共利益。
阿奎那強調法律對於道德的作用。他認為人的身上存在一種傾向為善的習性,但是向善的習性只有經過鍛煉才能臻於完善。他說,有些青年秉性純良,經父母勸告就行了,有些性情乖戾,易於作惡,很難為衷言所動,必須用壓力和強制手段使他們不做壞事。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其餘的人享受安定、太平的生活。他得出結論,法律的制定是為人們享受安定、和平、有德性的生活所必須的。他說,人在達到德性完備時,是一切動物中最出色的,但如他一意孤行,目無法紀,他就是最惡劣的禽獸,與道德背道而馳。
香港由於有外在勢力撐腰,故意搗亂,要打破基本法的規條,在香港建立起反共反華基地,以顏色革命去影響中國,香港如縱容這種行為,以德行去感化是不會有成效的。唯有嚴格執法,雷痛風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將其猖狂進攻衝垮,才能讓香港回歸正常。政爭什麼時候都會有,但不是以港獨和分裂對社會作出毀滅性的號召,可以讓人們自己教育自己。但涉及對社會作出反叛和對抗的主張,必須毫不手軟,迅速以法律手段予以撲滅。對死硬派必須強硬,對一般百姓可以疏導,雙管齊下,必能解決香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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