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日 星期一

致特首平亂建議函

尊敬的特首和行政會議成員:

我們向昨晚戰鬥在前線的警員致敬!感謝他們維護香港法治的勇氣和努力。沒有法治就沒有民主。要民主就要守法,就要學會協商,學會少數服從多數,學會互相尊重。威脅和搗亂不是民主。少數人的意見要騎劫全國人民的統一意志和決定不是民主。

香港反對派已佔中霸路兩個多月了。香港不能再無了期地亂下去。市民已無法忍受這種摧殘香港的行為。由於政府的容忍,給出政府無能和軟弱的信號,讓更多年青人肆無忌憚,強詞奪理,藐視法治,使年青人更容易給壞人利用,做出對社會不利的事。縱容不能教出好的下一代,只有嚴格的規矩和制度才能教育出對社會有用的棟樑。嚴師出高徒就是這個道理。縱容年青人亂搞,只能教出一代廢人。

周永康和黃之鋒絕不會是國家和香港要的下一代,誰還期望他們將來成為香港的棟樑,簡直笑話。首先國家不會要這些人,也別想踏足中國一步,除非他們放棄美國國藉,願意到國內接受法律制裁。因此香港也應對這批人丟掉幻想,把他們好好管起來。管教的方法,就是讓他們接受法律制裁。抱著基督寬恕之心的人最好去做牧師,不要在管治香港的團隊裡。等這些人伏法以後,再去獄中救其靈魂。

佔中霸路已經犯法,何需法庭出禁制令,警察有責任和權力去管。小販尚且有阻街罪,以前都由警察管理,現在則由小販管理隊去管理和拘控,交法庭罰款,甚至充公貨物。對於造成這麼巨大影響的政治事件,警察還不能管,還要法庭出禁制令才能管,香港人都覺得有點不明所以,在世界也是一個笑話。而且禁制令還要規定執行時間和地段,實在匪疑所思。這是誰想出的大笑話,特首應趕快撥亂反正。

香港要恢復法治和秩序,必須毫不客氣地一針見血。誰煽動佔中霸路,誰動用政治黑金就抓誰,而且就要判六個月以上有期徒刑,六個月後還要把這些人遞解出境。外國公民者拿外國護照的遞解其出國境,中國公民者,遞解回國內交由國家安全部處置。黎智英、李柱銘、陳方安生、陳日君、戴耀廷、朱耀明、梁家傑、余若薇、周永康、黃之鋒、鄭宇碩等應列入優先處理的名單之內。如政府不能有力對付這班人,香港不可能成為世界金融中心,也不要想香港有美好的未來。這次一定要解決五十個大頭頭,不是站在佔中衝擊前列的小蝦毛。小蝦毛只要小懲小戒即可,大頭頭才要重拳出擊,而且抓了不保釋。要即捕即審,速戰連決。

市民  林倫理

201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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