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9日 星期二

農業互助合作的新發展

中國是一個農業國,如何組織農民走社會主義道路需要探索和解決認識的問題。農民用手中的土地入股,按投入的農具和牲畜取得合理的回報,工時如何計算,四萬萬農民如何組織起來走集體化,比工業化更複雜和困難。中央認為,發展農業合作化是增加農業生產的主要方法,要鞏固貧農和中農的聯合,使其願意自願結合,切忌簡單命令或用強迫手段。對農民只能用熱情幫助,耐心教育,以發揮他們生產的積極性,對他們遇到的困難給予解決。設法讓農民認織互助合作優於單幹,使他們自願加入集體合作生產。

1953年,華北、東北、華東等局部地區出現了急躁情緒,在農民中引起了思想混亂,影響了春耕生產。38日鄧子恢向中央作了匯報,中央連夜發出指示,指出強迫命令的錯誤,說小農經濟的私有性和分散性的特點,未經群眾親身體驗,強要實行,必會引起怨恨,使好事變壞,擔誤生產。中央通過人民日報,發表評論,把中央的精神讓廣大農村工作者深刻理解。毛澤東要求農村工作人員來一次理論學習,糾正農村工作的急躁冒進或放任自流,要耐心疏導,讓農民見到實惠和合作帶來的經濟好處。

鄧子恢說,確保私有制的說法是不正確的,但土地分給了農民就不能剝奪,必須依法保障這種權利。全國農村工作會議也統一了領導幹部的思想,各地冒進的問題獲得糾正。1952年時參加互助組的農戶有25.2%,到年底增加到29%。經整頓後,合作社達到1.5萬多個,參名的農戶有27.5萬戶。在發展互助合作的同時,國家進一步加強對農村的扶持,適當提高農產品收購價格,實行依稅率計徵、鼓勵增收的稅收政策,擴大農田水利建設,推動了農業合作化的發展。1953-1954年,工業支援農業也有很大增長。


各地為培養農業技術骨幹,推廣新農具,建立農業技術推廣站,使被指導的合作社增產二至三倍。國家在農貸方面給合作社以特別優惠,對農業社是一個有力的支持。1954年冬至1955年春,各地幫助新建合作社培訓了50餘萬名會計員,並且以區為單位配備了財會輔導員。政府把農業互助合作運動同發展農業生產密切結合起來,實行有利於調動農民搞好互助合作和個體經營兩種積極性的政策措施,使生產在遇到災情時仍維持發展的勢頭。除棉花減產較大外,糧食在1953年為3336.6億斤,1954年為3390.3億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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