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是農業大國,在長期戰亂中,農村經濟處於凋弊狀態。江河堤岸常年失修,洪澇為患。新中國成立後,國家把恢復農業生產作為頭等大事來抓,興修水利,發放農貸,為發展農業創造條件。政務院發出新規定,鼓勵農民安心生產,發家致富,保護農民財產不受侵犯,合理負擔農業稅,以各種優待政策,獎勵主要工業原料的生產。對興修水利,墾種新荒,造林護田的農民給予政策扶持。同時政府有計劃、有步驟地領導農民整修水利。1950年至1952年在全國農林水利投資總額達10.3億元,佔基本建設13.14%。
在淮河流域進行了”蓄泄兼籌”工程;在長江流域進行了規模宏大的荊江分流工程;在黃河進行”蓄水攔沙” 和下游防洪的統一治理。到1952年底,全國4.2萬公里河堤大部份都進行了整修和加固,為農業豐產創造了條件。同時,人民政府在農村開展大規模防治病蟲害工作,減少了農村蟲災對農作物的損害。政府還擴大對農業的貸款,期間國家共發放了15.7億元,解決了農民缺農具、種籽、肥料、牲畜等困難。這一系列措施,使1952年農業總產值增長到483.9億元,比1949年增加48.5%。全國糧、棉、烤煙、黃麻、甘蔗都超過了解放前最高年產量。
農民生活有了改善,1951年貧雇農每人全年平均收入糧食933斤比抗戰最高年份增加24%。農民貨幣收入,1949年為14.9元,1950年為18.7元,1951年為23.6元,1952年為26.8元。農民收入的增加,提高了農村購買力。土改後農民把主要的收入用於擴大再生產,促進了農村經濟較快的恢復。農村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貧農雇農上升為新中農,中農分別佔農村總戶數的63.8%和86%,佔有土地75.7%和88.7%。土改以後,農村出現了中農化的趨勢,對於農業生產的恢復和發展是有利的,但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
在土改中由於人口眾多分到農民手裡的生產資料非常分散,各戶資金和勞動力情況不盡相同,有些富裕農民靠著資金和勞動力優勢,經濟地位上升很快,其中有人通過雇工或放貸成為新富農。大多數農民生活雖有改善,但缺資金和勞動力,不得不重新借高利貸、典讓、出賣土地,靠雇工維持生活。農村又出現了分化現象,引起了中央和政府的關注。農民在擺脫封建制度的束縛後,煥發出前所未有的活力,但分散的、個體的、落後的傳統生產模式,生產力水平低下,多處於自給和半自給狀態。中央在思考如何避免新的兩極分化,推動農村生產力進一步發展,讓農民獲得真正的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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