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對派叫人“公民抗命",可香港沒有黑奴,沒有種族歧視 更沒有不平等的法律,卻原來叫人去犯法,破壞社會秩序;反對派搞“公民提名”,說其為"國際標準"、"普世價值",卻原來連英美都不採用,屬違憲的做法。這種欺世盜名的言論,騙騙自己還可以,要用以騙取地方最高權力,言論實屬用心險惡。判斷一個人不只是聽他說了什麼,還要看他想的什麼。言論可以看清人的真面目。
雨果說,“人的面孔常常反映他的內心世界,以為思想沒有色彩,那是錯誤的。”反對派的思想是極端反社會的,他們的言論也在擾亂社會正常的政治生態。他們吹捧講粗口的老師,吹捧叫人去違法佔領中環的講師,吹捧反基本法的余若薇一類的律師,其目的就要敗壞社會道德,破壞社會的禮儀,以達搶奪政權,遏制中國的目的。他們借用民主、人權、自由等言論去做反民主、違道德的勾當。
鼓吹違背社會道德和倫理的行為,其言論極盡挑撥離間之能事,除了違反社會倫理,更有違宗教教義。反對派的言論已到人神共憤的地步。人說,神要你滅亡,必先讓你瘋狂。是真是假無從稽考,但反對派的言論和行為都明白告訴香港人,其瘋狂言行已離滅亡不遠。教育家告訴我們,常有人不想去做的事,就用漂亮言辭掩飾。反對派不想有普選,就拿真假普選來掩飾,以說明不做是為了"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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