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對國內外階級鬥爭估計越來越嚴重之際,中央在全國發動一次普遍的社會主義教育運動。最初主要針對農村在嚴重困難時期,基層幹部作風問題、制度不健全,帳目混亂不清,一些幹部損公肥私,以權欺眾、貪污盜竊等違法亂紀行為。在一些省查出了貪污盜竊和地主富農反攻倒算、黑社會會道門等問題。1963年,毛澤東指示要抓好社會主義教育,防止出修正主義,提出以”階級鬥爭”處理。城市也開展反對貪污盜竊、反對投機倒把、反對鋪張浪費、反對分散主義和反官僚主義的”五反”運動,粉碎敵對勢力的進攻。
毛澤東5月在杭州中央政治局和各大區書記的會議上,專門討論農村社教問題,制定了“十條”社會主義教育的具體政策。同年9月又制定了另”十條”,稱為前”十條”和後”十條”。前”十條” 對形勢作了過份嚴重的估計,認為如果不抓階級鬥爭,中國會出現反革命復僻和修正主義黨,中國就要變色。後”十條”充份肯定了前”十條”關於階級鬥爭和社教運動的論斷,提出運動要”以階級鬥爭為綱”。”左”傾思想在這種情況下獲得發展,但後“十條”規定要團結95%以上的幹部和群眾,要依靠基層組織和幹部,約束過火行為。
1964年社教運動經過試點後,在全國較大範圍內開展起來。同時期,國際共產主義運動陣營內部矛盾日益尖銳,中央把”反修防修”、防止”和平演變和防止修正主義篡權聯係起來。毛澤東和劉少奇對整個國內形勢作了過於嚴重的估計,認為基層有1/3單位領導權在敵人手裡,階級敵人在拉攏和腐蝕幹部,突出了反”和平演變”的緊迫性。由於這種估計,把基層幹部撇在一邊,運動由工作隊領導,導致社教運動擴大打擊面的狀態。1964年下半年,社教運動出現了”大兵團作戰”,形成了猛烈的上千人上萬人的鬥爭聲勢。
據統計,1964年秋冬至1965年春,全國僅高級幹部就有160萬人參加工作隊。當時重點縣的工作隊均在萬人以上,縣和縣以下的黨政幹部實際上都靠邊站。各地展開奪權鬥爭,用”搬石頭”的方式,由工作組動員群眾展開奪權鬥爭,對企業領導班子給予嚴厲處置。各地紛紛進行奪權鬥爭,重新建立領導班子,原來的幹部大部份被趕下台。很多幹部有抵觸情緒,劉少奇還認為運動搞得不深不透,反映了當時領導幹部有著嚴重的”寧左勿右的思想。運動中出現了亂批亂鬥現象,中央對問題的嚴重性失卻警覺,導致出現後來的文革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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