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初,上海造反派的”一月奪權”,導致全國性的全面奪權。在江青、康生等人的把持下,對劉少奇的”審查報告”,造成了中共黨史罕見的冤案。1966年11月初,王洪文等人籌劃成立”工總司”,”集中目標攻上海市委”。1967年1月4日,張春橋、姚文元,以中央文革小組名義回上海,要”工總司”奪取上海市委領導權,發出通令公開宣佈上海市委、市政府停止辦公,由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操縱。毛澤東高度評價上海”一月奪權”。1月1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小組發出賀電肯定。
2月5日,在張春橋等人的指使下,成立了”上海人民公社”。北京造反派也成立了”北京革命造反公社”。不久毛澤東對張春橋、姚文元說:還是不要改名,不要叫公社,現在的臨時機構叫革命委員會好。2月23日,上海人民公社改名為上海市革命委員會。此後經奪權產生各級政權和政府事業單位乃至企業領導機構均統一定名為革命委員會。”一月奪權”拉開了全國範圍”打倒一切”、”全面奪權的序幕。參加奪權的成份越來越複雜,內部矛盾越來越尖銳。隨著全面奪權,無政府主義急劇膨脹,全國動亂迅速升級。
各地成立革命委員會,《人民日報》很快予以報導,發表社論讚揚。五花八門的造反組織爭相佔領報社,衝擊電台,為所欲為,發生激烈衝突。按毛澤東的意見,中央在奪權中要實現”大聯合”,要正確對待幹部,但在如此嚴重的動亂局面,指示很難起到多少作用。許多地方的奪權,實際上造反派之間的”搶權”和”爭權”,造成了各派之間的武鬥,打、砸、搶、抄、抓,橫行無忌。全國各地小山頭迭起,派別林立,出現無政府主義狂潮和混亂。領導機關和各級組織普遍陷於癱瘓,領導幹部被揪鬥,黨紀國法全部失效。
一些野心份子、冒險家、投機份子及社會渣滓,趁機不受約束,濫施破壞。這些人成為林彪、江青等野心家製造動亂所依靠的社會基礎。許多原本出於對毛澤東信賴被捲入運動的人,並不贊成無情打擊,經不同途徑覺醒,紛紛離開造反派,變成”逍遙派”,有些人甚至為此付出了代價。各地出現反覆奪權多次的情況,對生活造成嚴重的破壞和損失。許多黨內資深領導都失去了發言權,雖然周恩來尚在位,但他力挽狂瀾,能起的作用也很有限。張春橋提出文革就是要奪權,所有的權都要奪,使理性的主張處於被壓制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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