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8日 星期六

國際法院中國大法官倪征燠

倪征燠(7.1906-3.9.2003),生於蘇州吳江黎里,中學畢業後立志學法,報效國家。1928年,他畢業於上海東吳大學,後獲美國斯坦福大學法學博士學位,在美國當研究員。回國後在大學教授法律課程兼做律師。1947年他任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檢察官,參與審理日本戰犯,1948-1954年任東吳大學教授兼法律系主任,1956年獲周恩來邀請到北京擔任外交部條約法律司法律顧問,1971年中國重返聯合國,代表國家出席國際海洋法大會,1981年當選聯合國國際海洋法委員,1984年當選聯合國國際法院法官,任職十年。

倪征燠享年97歲,著有《法律的進化》、《法律的假設性》、《美國和英國的司法制度》、《國際法中的司法管轄權》、《船舶碰撞中的法律問題》、《領海寬度問題的歷史和現狀》、《關於水域劃界問題的實踐》、《關於國際海底的法律制度》、《關於外層空間的國際法問題》等前瞻性法律的專門研究。他一生以法抗擊列強,為國鞠躬盡瘁,從小以包公為民請命為榜樣,立志以法事國。晚清時期,他看到勞苦大眾受欺辱,外國人在中國橫行霸道,燃起為他們伸張正義,討回公道的決心。他在上海讀中學時,專門到租界的法院看過,暗暗發誓要努力求學,立志收回國家司法權。

他在留學期間細心觀察,學習西方司法體系、審判程序和證據採集,把中外法律作對比,掌握了法律的精粹。1947106日,東京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開審日本戰犯,審訊方法採用英美法三國的程序,審判中美國極力操縱法庭,日本戰犯除了自聘辯護人還要配美國律師,戰犯在辯護中狡辯,橫生枝節,讓中方陷於有冤難訴的情景。倪征燠臨危受命,四處收集證據,日本中國兩地跑,找到毒死吳佩夫的證據,要求進入查封的日本前陸軍檔案庫找尋對華侵略戰爭的罪證,在法庭慷慨陳詞,取得主動權,把25名戰犯中的東條英機、松井石根等七人繩之以法,判處死刑,為死難的中國同胞討回公道。

20世紀50年代對於領海寬度各國並不一致,英美法主張3海浬,以圖擁有海洋大國的霸權地位,如何宣佈領海的寬度關乎國家的經濟利益。1963813日,倪征燠與毛澤東、周恩來、喬冠華等一起討論海洋主權問題,指出海岸線總長度是按直基線計算的,而受國際法所承認,中國宣佈12海浬為中國領海寬度,後為全世界所承認。倪征燠後來擔任國際法院大法官,超越國家利益之上,為國際秩序的建立,贏得世界的聲譽。他一生流過兩次淚,一次是把日本戰犯送上絞刑台,另一次是1997630日午夜,他從電視熒屏中看到五星紅旗在香港升起,香港主權回到祖國人民手上。如今,看到七警受罪,司法權墮入外國人手上,作為香港的中國人,勢難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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