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國歌法,因為香港已經回歸祖國,成為國家的一份子,每個國民和外國人都要尊重中國法律和國家主權,因此立國歌法,讓人有法可依,知道尊重兩字怎麼寫。那些不懂得尊重,也不自重的人最怕立法,因為有了法,就可制裁不懂得尊重也不自重的人。毛孟靜、陳志全、區諾軒不但是中國公民,他們還是立法會議員,他們不但不支持立國歌法,還極力反對。這說明他們是假中國人,是暗藏了港獨禍心、削尖了腦袋鑽到議會中的假洋鬼子。只有鬼頭鼠腦,不懷好意的反華份子才怕國歌法。他們就是這種孽種。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是在日本侵華窮凶極惡時期出現的一首歌,鼓舞了全中國不願做奴隸的人們起來反抗。他們在民族最危險的時刻挺身而出,為了免成亡國奴,犧牲小我,完成大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時,全國人民代表和政協會議通過了以這首歌作為共和國的國歌。這首歌神聖的意義和嚴肅性是不容置疑的,是對先輩為了民族的生存流血犧牲的尊敬和感激之意。侮辱國歌就是對民族英雄和無數英烈的侮辱,是不知感恩,不懂尊重的無禮惡行,必須給予懲罰。國歌法就是法律,實現以法治港的目的。
法律是社會公約,教會人什麼可以做,什麼不能做。國歌法的立法,就為了教育不懂得尊重和自重的人,知道國歌侮辱不得,侮辱國歌等同侮辱民族和先輩,是不尊重國家的犯罪行為。港獨份子企圖通過侮辱國歌,在奏國歌時做出不尊重、不嚴肅、不莊重的行為,釋放出港獨和分裂國家的信息,讓人們跟隨他們謀叛亂。對於這種行為,全中國人民都不會答應,必須對這種人予以教訓,給予應有的懲罰,教育他們懂得尊重人民的感情和國家情懷。不尊重國家,侮辱國家,是人民所不能接受的,必須予以必要的懲罰。
陳志全、毛孟靜、區諾軒帶頭反國歌法,應將他們清除出立法會,因為他沒有一絲一毫中國人的氣味。他們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行政區,屬虛假聲明,有騙取立法會議席的意圖,必須褫奪其席位,交給真正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行政區的人做議員。他們對國歌沒有感情,對中國人民沒有情義,對救國救民的先烈沒有敬意,他們那裡還配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行政區的議員。香港特區花錢養著這批垃圾議員,我們能期望他們為香港建設服務嗎?對於這種議員,越早把他們趕出議會,對香港發展越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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