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法律看似完善,但實際卻有很大的漏洞。我們只要看佔中事件的帶頭人個個不受制裁,而平息暴亂事件表現英勇的七警和警司卻被投入監牢,人們對法律被利用來搞顏色革命的情況看得很清楚了。現代社會在完善法治環境,一切皆需要按法律程序走,香港出現的反常狀況,徹底告訴人們,香港的法律漏洞大得令人驚訝。為什麼會出現這種狀況,應該與英國撤出香港前在法律上做了手腳有關,香港應該趕快立法補上漏洞。法律上漏了那一塊?那就是國家安全法。沒有國家安全法,社會安寧就難以獲得保障。
習近平指出政府要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維護政治安全,加大輿論引導力,確保中國政治安全。香港一天不立國家安全法,香港就將成為外國勢力自出自入的無掩雞籠,給外國勢力佔據法律地盤,任人魚肉。只有把國家安全法立好,香港的法治才能獨立,成為真正的中國特區。香港無論實行基本法,普通法,還是大陸法,一天不把國家安全法立好,香港的法律就不能獨立,必會受制於人,出現有違一個獨立國家的現象。執法者入獄,犯法者逍遙法外,是非顛倒,國家主權被侵犯。香港立法機關必須趕快補上漏洞。
香港政府要推進掃黑除惡的行動,特別是法律界中的黑惡勢力,清除”關係網”、”保護傘”對正義力量的打壓。把國家安全法立好,建立起立體化、信息化的社會防控機制,才能震懾擾亂社會安寧的外部勢力。外部勢力通過買通內奸,被逮到都不用被起訴,就因為司法系統漏洞處處。你抓我放,私相受授,因為缺了國家安全法去監控出賣國家利益的行為。把佔領中環這麼大的危害國家的行為,說成這些人有崇高理想,把他們推到競逐諾貝爾和平獎行列,說明外國勢力已到了喪心病狂的地步,置香港的安全於水火之中。
香港該怎麼辦,怎樣讓法律回歸,是一場硬仗,要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動仗,應對重大挑戰,克服重大阻力,解決重大矛盾,才能保證香港在實現中華民族復興的大業中發揮作用。立好國家安全法,警方才能緊盯涉惡涉貪的國家安全隱患,達到標本兼治的目的。有了國家安全法,在學校中展開愛國主義教育,就不怕黑惡勢力搗亂,讓外國勢力利用學生的手段失靈。誰危害國家安全,誰去承擔法律責任,法官再不能說搗亂者具有崇高目標了。危害國家安全,壓迫愛國者,擾亂社會秩序就是犯罪,必須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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