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公不能不考量整體社會的利益,不能不考慮國家的政策,不能不為社會的發展出力。社會主義制度,為的是整體人民的利益,資本主義制度為的是資本家的利益,香港只有在兩方面取得一個平衡,人人為公的社會就可在香港實現。人民民主協商制度相對於單純的西方民主更符合中國的國情。中國有13.4億民眾,不協商,不是由工農和知識份子組成的政黨去領導,國家無法有效去造福國民。
由激進和偏頗的意見佔上風,大眾就要受到災害。偏激只是在語言上好像很正義,實則有害無益,解決不了社會矛盾,只會加劇問題向壞的方向滑落。因為激進者在語言上很激進,但不會辦事,只會讓會辦事的人泄氣,導致社會矛盾加劇。為公就要拿出建設社會的行動,而不是佔領中環,毀滅金融中心地位的壞主意。不守法,那會有社會公義。各搞一套,不在基本法之內處事,世界將混亂不堪。
中國不是沒有民主,美國也不是沒有民主,民主各有其根基。一百年前中國結束帝制,開始實行民主政治,美國則靠趕走英國殖民主義者,建立了民主政制。美國到目前只建立了一人一票的選舉制,但並沒有根本改變有錢人話事的狀態。中國則有人民代表大會,還有政治協商,基本上解決了只由有錢人話事,人民沒有插話的能力。要為公就必須愛國愛民,為反華,打壓同胞,行為自私而可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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