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裂國家該當何罪?終生監禁或死刑。有沒有輕一點的?有。有期徒刑。為什麼要判這麼重的刑?因為這種罪犯都在蠱惑人心,煽動暴亂,挑起內戰,禍及國家,不用強有力的手段不能制止他們稱王稱霸的野心。中華民族在崛起,人民在努力往前行,港獨和分裂份子卻在散播謠言,欺騙世人,拖中國人的後腿,是一種不折不扣的奸詐和陰險行為。對於這種出賣國家利益,危害民族發展的行為,人人得以誅之,因此判以死刑和終生監禁都是合適的刑罰。香港目前這方面的法尚未立好,全國人大必須為此而努力。
在這屆人大會議上,很多委員都提到港獨,留意到香港發展港獨和分裂主義份子的危害性。香港政府也已明確表明態度,不會讓港獨份子在香港成功合法註冊,也就是宣佈港獨和分裂主張在香港是非法的。搞港獨在香港會是死罪,有人說他不怕死,他就是要搞港獨。那好,國家就不判他死刑,讓他終生到荒野接受勞動改造,靜思己過,直到他悔悟為止。香港有多少人願意報名去陰間或去接受勞動改造,實在讓人懷疑。如香港反派有1%,我相信願意報名的人連0.001%都不會有。因此,港獨在香港不可行的原因在此。
港獨只是某一部份人收取外國政治黑金的一種手段,他們以其收入的一部份進行廉價的活動,到大學和學校中蠱惑人心,欺騙無知的青少年,以滿足他們的英雄感。搞港獨並不能讓他們提早獨立,搞分裂只能讓他們精神分裂,成為不倫不類的社會害蟲。年青人被推落火坑,成為禍害社會的一群,正符合反華勢力要香港道德淪喪,經濟發展不起來的目的。對於那些拿了錢去毒害青少年的港獨份子,政府必須出重拳予以打擊;對於被洗腦的年青一代,要給予教育和挽救。只有把國家安全法立好,就能挽救大批受騙者。
香港的穩定繁榮高於一切,也是民族復興的利益所在。遏制港獨在香港發展和傳播與國計民生關係重大。壓抑分裂主義在香港抬頭,是國家和民族發展的利益所在。全中國人民團結起來抑制分裂主義勢力的發展,是抵抗西方反華勢力分裂中國野心的重大國家利益。對港獨和分裂份子講仁慈、講包容、講自由,等同與虎謀皮,最終被吃掉的是天真幼稚的人。美國要各國對分裂主義講人權,而在國內對不守法的人則亂槍掃射,他們雙重的人權標準,就為了保護他們的打手和走狗。香港市民應提高警覺,免受壞人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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