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0日 星期日

人民政協職能和任務的轉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職能不再是人民代表,其性質、職能和內部關係有需要重新明確。1953年第四次全國統戰工作會議提出,政協應作為獨立的統一戰線組織而繼續存在。其組成應具有廣泛的代表性,既要保證共產黨的領導,又要適當擴大團結面,把各民主階級、民主黨派、無黨派民主人士、少數民族、華僑及其他愛國份子中必要的人選吸進來。統一戰線各組織的關係是協商關係,不是領導關係,但共產黨對統一戰線組織是領導關係。統一戰線組織與人民政府則是協商和建議關係。

政協原來由全體會議、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三層改變為全國委員會和常務委員會兩層。地方委員會也是兩層,減少了不必要的層次又擴大了團結面。由於全國人民代表已由地區產生,區域不再作為參加政協的單位,軍隊也不需要作為政治團體參加政協。經政協全國委員會反覆協商討論,決定第二屆政協全國委員會由11個黨派,8個人民團體,9個界別單位和一部份特邀人士組成。特邀代表的重點放在加強反對國內外敵人,以影響台灣。一部份人對政協性質的改變有疑慮,怕變成清談館,毛澤東為此於1219日邀請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談政協工作。

毛澤東說,政協的性質有別於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它不是國家的行政機關。””政協是各民族、各民主階及、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國外華僑和其他愛國民主人士的統一戰線組織,是黨派性的,它的成員主要是黨派、團體推出的代表。””如果把政協全國委員會也搞成國家機關,那就會一國二公,是不行的。要區別各有各的職權。毛澤東對政協存在的必要時說,雖然全國和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國務院和各省市人民委員會各方面都容納了許多人,但是還需要政協全國委員會和政協地方委員會。對國際問題、商量候選人名單、協調各民族、各黨派對國家各方面問題提建議。


經過充份的籌備,19541221日至25日,全國政協二屆一次會議在北京舉行。委員人數由第一屆的180名擴大到559名,會議由周恩來作政治報告,陳叔通作委員會工作報告,確定政協章程,為建設社會主義國家而奮鬥。政協要為團結各族人民,發揚愛國主義精神,保衛國家建設。對外則和全世界人民一起反對侵略戰爭,保衛世界和平,維護人類正義的事業。政協成為國家推行社會主義工業化、解放台灣、保衛世界和平的助力者。毛澤東被推舉為政協名譽主席,選周恩來為主席,宋慶齡等16人為副主席,王芸生等65人為常務委員會委員,奠定了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思想、政治和組織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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