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8日 星期五

調整共產黨和國家領導制度

為了領導國家大規模建設和社會主義改造,中央慎重研究對黨和國家領導制度進行調整。1954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決定撤銷大區一級黨政機構。6月下達決定,撤銷了東北、華東、中南、西北、西南五個大區行政委員會,使中央直接領導省市,直接了解省市的情況,有利於提高工作效率,同時抽調出大批負責幹部,加強中央的工作,以及滿足各經濟部門、廠礦企業對管理幹部的迫切需要。同時調整後,提高了地方政府和行政管理水平。195411月成立上海局,重點加強對華東沿海的上海及江蘇、浙江兩省的領導。

在此基礎上,中央結合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醞釀新的國家機構組織方案,黨和國家領導制度又作了進一步調整。為了適應日益繁重的工作,鄧小平被任命為中央秘書長,下設一個經常的秘書長工作會議,負責協助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書記處研究和處理有關方面的日常事務。中央書記處下設四個辦公室,分別負責政策性綜合、地方工作、工業工作、群眾團體工作。在國家行政體制方面,確立國務院,從而改變原來中央人民政府下轄政務院的兩級政府的過渡狀態,有利加強國家行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提高效率。

國務院全體會議由總理、副總理、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和秘書長組成,實行由總理主持國務院全體會議和常務會議下的制度,負責政府方面的日常領導工作。凡屬國家日常事務,由國務院會議討論和決定,下達指令,保證其執行。國家主席在必要時,可召開最高國務會議,對國家重大事務提意見,交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國務院討論並作出決定。在軍事領導制度方面,不再設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在中央政治局下成立中央軍委會,體現了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以來中國共產黨對人民軍隊實行絕對領導的原則。


中央在19546月作出《關於建立省、市委書記處的決定》,執行和檢查省、市對決議的方針、政策的落實情況。黨管幹部的原則,由於建設規模擴大,分工日益細密,幹部隊伍迅速擴大,單靠黨組織來管理包括黨政軍民學、工交商貿農等門類複雜、為數眾多的幹部已不適應形勢,必須進行調整。為此,中央逐步建立了組織部統一下的分部分級的管理幹部制度。為了發展的需要,對幹部的政治品質和業務能力都進行培養,派赴企業工作,實行黨委領導下的廠長負責制,為完成第一個五年計劃提供了保障。國家由此形成了黨政關係的基本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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