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30日 星期六

必須喝止利用學生搞事的”犯民”

港大在黃雨傘革命後出現了黃圍兵,多次在港大鬧事,前有騷擾總理到訪事件,後有圍困不任命陳文敏當副校長的校委,以及禁錮新到任的校委會主席等嚴重罪行。他們想用脅迫手法奪取大學管治權。這些學生的行為完全和文明社會的準則脫節,淪落成如黑社會的打手。這些學生像食了犯民的軟性毒品一樣,”hi”到無與倫比。誰是販賣這種毒品的犯民?就是他們那個叫陳文敏和戴耀廷這樣的老師,利用年青人對老師的信任,聽信他們違法也有理的教導。公民黨犯民也以律師的身份慫恿人犯法,再助其脫罪。

陳文敏派戴耀庭在佔中前,以香港大學教授名義到各中學演講,動員學生佔中,利用大學教授之名矇騙學生,讓中學生誤以為大教授出售的軟性毒品一定是好東西。中學中的一些所謂老師和校長也就是侵犯市民子女的犯民一份子,引入毒販到學校販毒。最終使一些學生跌落陷阱,做出危害香港市民整體利益的佔中行為。政府和教育當局必須關注這起事件,端正校風和學風,警告或處理這些利用學生做違法事件的犯民教師。學生都是單純的,有的以為叛逆行為就是勇敢,而且教授和校長都叫他們不要怕違法。

犯民中有天主教樞機陳日君、基督教牧師朱耀明、大學老師陳健民、戴耀廷等。媒體中享有黎智英、律師中有李柱銘、退休高官有陳方安生等。這幾百個社會渣滓組成了犯民販毒集團,散播對抗中央,曲解基本法的事,騙取市民走上反國家,反人民的道路。這種人在香港佔很少比例,但卻起了擾亂香港社會的作用,讓香港陷入不求上進,只求鬥爭的惡劣環境中。這樣的境況實在令人痛心。香港市民必須起而喝止利用年青人搞事的犯民,讓他們的惡行無處施展。警方必須制止中毒的學生放肆,讓他們知難而退。


要讓香港社會迅速安定下來,必須採取嚴厲的懲罰性行動,糾正年青學生以為犯法沒有什麼大不了,公民黨會替他們打官司或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為他們脫罪。不嚴厲處置帶頭犯事的梁麗幗、馮敬恩,各大學中的反叛學生有樣學樣。香港8大院校都會反覆出現大大小小騷擾校園的事件,如中大學生就膽大到去挑釁校長,迫校長表明立場,是否支持港大黃圍兵學生。這種不知廉恥,沒有禮貌的行為,不是大學生應有的修養,香港市民的公帑不能拿來培養種學生。鬧分裂是犯民的夢想,市民必須喝止其非份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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