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改造過程中出現了各種問題,中央對經濟建設產了一些新的思路。中央提出統一經營與分散經營相結合的方針,強調同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個體手工業、小商店、小攤販、小挑販,要長期保持獨立經營;還提出放寬市場管理,允許企業實行一定程度的自由選購和自由推銷。八大以後引入市場調節機制,活躍自由市場,個體工商戶明顯增長,出現了個體戶和手工工場。這種現象引起工商業界的關注,也受到中央的重視。毛澤東說,因為社會有需要,就發展起來,要讓他合法化,成為”新經濟政策”。
毛澤東認為,只要社會需要 “地下工廠”還可以增加,”訂個協議,十年、二十年不沒收。華僑投資的,二十年、一百年不沒收。”毛澤東把這個新思路概括為,”消滅了資本主義,再搞資本主義。”劉少奇說,”這對人民有利,是社會主義經濟的補充。”周恩來在國務院全體會議上說,”主流是社會主義,小的給些自由,這樣可以幫助社會主義的發展。””一切東西都靠國家生產不行,各方面都應該有百份之幾的自由活動,太死了不行。”中央領導人關於搞活經濟的新思路,是根據中國國情探索自己道路的可貴思想。
中央關於搞活經濟的新思路,從實際出發,實行”大的集中,小的分散”,”主要公有,次要私有”。在農村,社對隊實行”包工、包產、包財務”,對田間零活包工到戶,大活集體幹,小活分開幹,取代”一窩蜂”浪費勞動力的做法,獲得良好的效果。八大以後,簡政放權,進行國家行政體制和經濟體制改革的醞釀和準備,繼續對社會主義道路進行探索。中央起草文件,發到全國各地,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1957年9月20日至10月9日,召開八屆三中全會,討論改變權力過於集中情況,以發揮地方和企業的主動性。
到1960年底,國務院機關比1957年減少19個單位,部委機構中48個減少至40個,直屬機構由23個減至15個,辦事機構由9個減至6個。各地方政府機關也進行精簡。雖然這次行政體制的改革是初步的,但對領導體制、人事制度等方面卻產生了積極的影響。中央直屬機關和中央國家機關的代表開始實行常任制。軍隊實行常任制,由政治部規定。這方面的探索為社會主義建設全面展開奠定了基礎。中央調整經濟關係,搞活經濟的新思路,實行生產責任制及體制改革,為社會主義制度的發展與完善提供了經驗。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