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認為治理香港的人才奇缺,能夠擔起重任把香港馴服的尚未出現。香港實行一國兩制,中央一再提出依法治港的方針,法律不容許的一律要嚴格懲處。律政司既然這麼重要,那治港者就要合力在這方面動手術,把法律工作做好,法治就有保障。外籍法官不是不可以用,但培養中國籍香港法官卻是香港獲得大治的重要工作。中國有無數優秀學生,在全國大學找一些對普通法感興趣的大學生來香港學習,在國際上進行交流,不出十年人才就出來了。這些人肯定對曾建超和七警案應怎樣判會有個清晰的立場。
以法治港,是一種政治智慧,外籍法官的任用與中國籍法官的任用就是一種政治智慧。怎樣用,怎樣使卻充份顯示了政治人才的存在。三權分立,不是三權獨立,而是在特首統管下的司法,立法和行政分工,特首必須把這個工作抓起來。特首必須知道如何去管理和督促律政司工作,督促政務司把行政工作做好;知道怎樣和議員打交道,把立法工作做好。當然,道理大家都知道,但怎樣去做,怎樣做才能把工作做好卻是非常艱難的事。正是因為工作艱難才需要政治人才。無為而治,聽天由命的大和解,絕不可行。
面對千頭萬緒的工作,光靠特首一人當然做不成,特首必須依靠香港的政治人才,合力把香港治理好。我相信香港並不缺乏政治人才,而是有沒有百樂去發現。特首有自己的資源,他身邊的司局長也有自己的資源,香港的中央聯絡辦公室也有自己的資源,特首只要依靠這些渠道,一定可以在香港的人才庫中找到志同道合,有能力為香港做實事的人才。任人唯賢在於德,能把法律條文倒轉背的人很多,但品格和德行卻是人才最重要的一環。能說會道,吹牛拍馬,歪理一大堆,連國家民族大義都不懂的人,不能任用。
中央給香港非常大的自由度去物色政治人才,可在全世界範圍內把香港人才找回來,為國家出力。特首的權力不只在香港內部找人才,還可以廣及大灣區甚至廣及一帶一路國家。梁振英就看到國家給予香港無限權力去發展,只要是政治人才,都可為香港所用。政治人才懂得以中華民族復興大業作為工作核心,一切有違此原則的一律不用,不是為了大和解去收買漢奸可以達到目的。治港靠的是有愛國心的政治人才,治理漢奸和賣國賊靠法律手段。為了讓香港走上正軌,必須把司法界整頓好。香港需要這種政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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