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8日 星期四

談越界執法

美國是一個最喜歡越界執法的國家,只要一句美國國家利益就可派出軍隊,到南美把巴拿馬總統抓捕回美國審訊,並判他坐美國監;甚至一句反恐,就可派特種部隊突襲巴基斯坦,抓捕拉登,不經審訊,即時將其正法。中國公安對於越界逃犯,例如賴昌星,會與加拿大政府協商,然後引渡回國受審;對於從廣州逃到昆明的逃犯,會通知昆明公安配合行動。人們也曾設想,台灣陳水扁要宣佈獨立,中國解放軍特種部隊是否可實施突襲,把陳水扁抓捕回大陸受審。我想,這都是可能的選項,因為涉及國家安全的問題。

對於有人在香港搞港獨,國家是聽之任之,還是零容忍,我想很多人都有不同意見。有人說,中國要有自信,香港這些黃毛小子起不了風浪,任他們怎麼做都不可能做出任何花樣。當然,在香港搞港獨不可能成功,因為港獨份子稍有武裝叛變的情況出現,即會被解放軍繳械和瓦解。可是,是否這樣就可讓港獨份子在香港為所欲為?當然不可以。香港愛國同胞對港獨是零容忍,強烈要求特區政府執法,掃清獨禍,因為那是精神毒品,對年青人的成長非常不利,而且還是在培養為害中華民族的漢奸和走狗的鴉片。

香港的警方沒有國家安全法支撐不方便執法,但港獨觸及國家安全底線,而且對香港發展不利,如果香港容許港獨和分裂主義份子在香港胡作非為,等同國家容許香港成為反共反華基地,默許香港成為一個培養漢奸和外國反華勢力走狗的城市。香港是要成為一個國際城市為中國經濟發展出力,還是成為一個為國際反華勢力培養漢奸走狗的城市?人們自有自己的答案。今年如香港不能落實國家安全立法,國家應如何反應,國家安全部門應給人民一個回答。香港同胞對港獨已達零容忍地步,國家安全部怎麼想?

香港和內地都是一國之內的國土,其界線只是行政區的界限,不是國家安全法的界限。一國之內,必須執行一國之內的國家安全法。眼看著違法份子在做危害國家的事而無動於衷,這是依法治國的行為嗎?國家安全部不為國家安全出力,明節保身,前怕虎後怕狼,這些人能對得起為建立新中國而犧性的烈士嗎?中國科學家為國家安全發展核武器,付出生命的代價在戈壁灘埋下忠魂,你們對分裂祖國的人還有什麼顧忌?到香港逮捕分裂份子又不是叫你去阿富汗、伊拉克、敘利亞、利比利亞,你們還在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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