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在研究孔孟倫理學結構思想時,提出儒家思想在現代民主憲政發展方面的積極作用。古人早就有憲法、憲章、憲綱、憲令、憲則、憲度、憲禁、憲典、行憲、違憲、司憲等概念。古人提出的憲法概念,將憲法視為治國安邦的基本大法,順其憲則”政令必行,憲禁必從,而國不治者,未嘗有矣”。憲法還是用於治理朝政,規範官員行為的準則,被視為最高當權者必須遵守的”國之憲章”。憲法有彰善惡,”賞善罰奸”的國之憲法,勸民務業,規制恣縱貪官之法。憲法是國家的大禮大法,官民必須”受憲”和”習憲”。
歷各個朝代都制定了大量憲法性的法律,漢高祖的”約法三章”就是憲法性法律,唐朝時將御史台改為”憲台”,明朝洪武四年,太祖親自制定刊佈《憲綱》四十條。古帝王修憲,皆以仁、義、禮、智、信作為憲理憲則,以儒家思想作為修憲的準則。儒家憲政主張明憲直法,依人權修憲法,依良憲定法律。仁憲是儒家的核心思想,闡釋了”憲仁則國仁;國仁則政仁;政仁則人權可保,民生有望”。中國的憲法立身於中國,吸納了中外古今優秀的文明,使中國的憲法既有古代的智慧,也有了現代的概念,使憲法安國富民。
中國的憲法尊重人格尊嚴,體現了仁愛平等的儒家思想。思想自由、宗教自由、言論自由、出版自由、學術自由、拒絕權、請願權、財產權、賠償請求權等皆是仁憲觀的基本立場。憲法必須體現公義的精神,也就是公平、公正、公開,不能把一黨之見置於憲法之中,妨礙社會公義。在憲法中必須節政以禮,尊重傳統習俗,國不侵人權,官不犯民權,民不犯國法,保障國家的和順。儒家的智憲觀就是要合理地安排基本政治社會經濟制度,認為合理則制順政通,違理則制亂政敗,重視制定憲法的合理性等問題。
儒家要求信主忠誠,要求忠誠於憲法、保衛人權。在市場經濟中講信,在憲政中也要講信。仁議禮智信原則要求興人權、立公正、通和順、符合理、樹忠誠,在21世紀的憲法中也有儒家的思想在內。中國的現代文明已走過了一百年,但其中有傳統的文明思想仍在憲法中閃光。現代的社會當然不會以儒家為主導,但儒家思想是中國文化的一部份,繼承了五千年中華文化優秀部份,雖然有些觀念落後了,但精華部份還是可以吸收,用於現代社會。一個仁義禮智信的社會,比講霸權,講打講殺,不守信的社會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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