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8日 星期一

新聞自由不是造謠自由

新聞自由是人類社會反對不公,制止不義的手段。有黑暗的事出現就要給予報道,以達告戒社會,提高警覺,防止類似事件重現的手段。可是香港有人把誹謗他人,沒有事實根據的謠言作出來,還大言不慚的說是新聞自由,這些人可說是不知所謂。誹謗之言如果連法律都不能管,那這個世界會有真理和真言嗎?

白胡子劉天賜說CY發律師信給"有份量的評論員"不明智,是"超大動作"。還說特首權力太大,操縱行政立法兩權,只剩下傳媒監察權。要CY不要以陰謀論來看待"踩梁振英台,以洩不滿中共政權之憤"的推想來對待。還要他做一個"珍惜傳媒監察力,以表彰一國兩制,港人治港與中共政權不同的聰明領導人。

如果有人指控你涉黑,要對你實行雙規,又拿不出證據,那這是什麼言論?首先我們應視為謠言,其次為惡意中傷的誹謗,其三就是擾亂社會視聽的挑撥離間之言。社會對這種言論的製造者縱容,包庇就是給社會添亂,製造麻煩的開始。反對派用謠言攻擊人家又不讓人家反擊或訴諸法律,這是什麼新聞自由?

有人權力過大,輿論就可不顧事實胡亂造謠生事不受法律制裁,這是那一個星球的制度?莫非這是香港反政府主義者的發明?難怪香港有些年青人有樣學樣,以講大話造謠為樂,舞動殖民地大旗,"要中國人滾出香港"。他們以為這樣說了就成了香港的主人。假、大、空,不是新聞自由,而是給社會製造混亂的禍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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