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是一個人情味較濃的國度,這就為隱秘的自主性空間提供了滋生的土壤。人們所經常說的"關係",就是自主性空間的表現。在單位社會內部實際運作秩序,個體的實際活動及其對資源配置和權力配置的影響較少受到關注。但事實上,組織成員在各種約束條件下,按自己需要和利益出發,有策略地採取相應行動,形成特定的行為模式,對資源獲得施加影響。人們發現,在高度政治化和組織化的單位生活背後,隱藏著隱蔽的庇護和依賴關係。
單位組織具多功能,非契約關係和和資源不流動等特性,使單位與生產社會化性質相反,演化成家族式的團體。在單位組織中,人們表現出重視人際關係、平均主義和服從權威等特徵。單位人在追求權力和利益源於單位中"派系結構",以上級為樞紐,形成上下延伸、平行斷裂的關係網絡。人的思想普遍存在"單位意織",其表現就是私人關係、"磨洋工"、盲目服從、平均主義和追求身份意識。有人消極怠工、出工不出力,使制度失去設計時期待的效力。
那時沒有嚴格的考核監督程序,許多時候以儀式性活動,如周期性的"大檢查"、報告、評比等方式進行調整,最後都是通過"幕後"的"個別談話"來解決。很多候都保持表面一致,不把衝突公開化,將衝突留在幕後解決。單位中的"派系結構"就是這樣形成的。從某重角度來看,當國家權力壟斷資源的分配時,單位便把主要精力集中於如何爭取國家更大的資源賜予上。"關係"就成了單位生命力的保障。單位在制度化的同時,也得到一種隱蔽性的"自由空間"。
由於單位主權現象的存在,而國家向單位分配資源的標準,以及對單位的控制參數並沒有達到不可動搖和不可變程度,於是就出現了單位之間對國家資源的爭奪。他們利用各種"關係"渠道,謀取更大的資源輸入,例如行政級別提高、財政撥款增多、各種補貼和獎賞的獲得,使自己單位更鞏固,以圖在非制度化權威機制中獲得更多好處。非程序化和非制度化空間,給變通留下微妙之處,使事情變得為達到目標很可能與原目標背道而馳,或者不相關。
總體性社會從表面上看,限制了社會流動與身份改變,呈現結構固化的狀態,但在一系列社會實踐中,卻為社會成員提供了非常規性質的機會和資源。改革前,中國的社會具封閉性和低流動和自主性,但其組織內微觀行為,社會成員的自由餘地和自主性卻沒能完全掌控。社會成員個體到了組織化的單位,面臨具體事件與行動時,都能夠從體制中尋找到或多或少的隱性空間。這就是中國的現實,也是我們瞭解國家在前進中社會出現一些問題現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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