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6日 星期五

論七警對一刁民


有一佔中刁民把七個警察告上法庭,而且還有記者拍下被懲戒的畫面作證據。這個盅惑仔據說是公民黨嘍囉,經一年的調查後,這七個執行平亂任務的警察遭到檢控,我們高興地獲悉,這個盅惑仔也未能騙過檢控部門,也同時被起訴。平心而論,香港遇到佔中禍亂,出動警察平亂,控制局面,對社會是應有之義。對於一個公然以尿液淋在執行職務的警察,警方出動阻止他是理所當然的。這個盅惑仔居然敢反抗,還惡言相向不聽指揮。對於執行職務的警察來說,怎能不採取適當的武力給予教訓,懲戒他的惡行。

由於社會人士都在電視鏡頭上看得清清楚楚,盅惑仔淋警在先,又看到他抗警拒捕,最後要合七人之力才能把他抬走。在此過程,他還警,好像他才是維護社會正義之人,警員不給他懲戒,警威何在?際此混亂時刻,如何可以把暴亂鎮壓下去?當然全香港市民也在鏡頭下也看到警察給他一頓臭打,可是當日看到這班暴亂份子的所作所為,衝擊警方防線,霸佔馬路,秩序大亂,不採取必要的手段去鎮壓,暴亂可以平息嗎?所以當時市民看到這個盅惑仔被打,都人心大快,很多人在面書和網上說打得佢少

當然,我們不贊成打人,但我們認為警方在執行任務時,必要的懲戒手段還是需要的,否則他們如何能鎮住盅惑仔。做了壞事,危害了社會安寧,還要拒捕和警,對於這種行為不給予懲戒,這種人那會知道痛。這些盅惑仔,拿針拮的都是別人,不把針拿來拮他兩下,他那裡會得到教訓,只會越做越過癮。他做了壞事,還有幾大護法梁家傑、余若薇、陳淑莊保他,這種被寵壞了的盅惑仔比我爹是李剛更壞,以為自己比警察還大,誰能管得了他。社會多了這種盅惑仔,不要說警察管不了他,市民都不在他眼內。


七位平亂的英勇警察,現在平亂後要面對執行任務時被投訴和起訴,絕大多數市民都感到遺憾。我們對他們所受的委屈感同身受。有人出來搗亂和擾亂社會秩序,還要給人淋尿,拒捕爛言咒罵,佛都有火,給盅惑仔以懲戒,實屬人之常情,情中有理,而且都是在警權適當武力的範圍之內,何罪之有?香港到底是搗亂者的世界,還是市民的世界,我們該問問今夕是何年?回想港英年代,經濟導報記者去港督府抗議,給警棍打到頭破血流,現在這個盅惑仔只是皮外傷,就要警察受罰,這是什麼世界?市民都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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