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4日 星期四

盧偉聰終於站出來為同僚說公道話

朱經緯被派往驅散擾亂社會秩序的群眾,被法官判入獄三個月,盧偉聰始終一言不發,被市民認為"正契弟",沒有擔當的表現。昨日他終於給警隊寫信,說朱經緯使用的是合理武力,理解同事的關切。警察出去驅散擾亂治安的人群,帶備警棍,使用適當武力才能驅散人群,總不能只帶一雙護膝,跪在地上哀求擾亂治安的人離開。不使用武力能驅散鬧事的群眾,我不知那一個警察有這種能耐。這些賴著不走的人,不使用適當武力,你叫那個印度法官做給我看。明天就有人向她示威,妳叫她出去示範驅散給我看。

作為警務人員當然要守法,不能律已寬,管人嚴,要寬嚴適度。犯法的警務人員自然也要與庶民同罪,絕沒有例外。可是朱經緯是奉命去驅散聚集的人群,防止事態嚴重化。他盡忠職守,帶領團隊完成使命,很快讓旺角危機趨於平和。他是立功之人,而當日去旺角鬧事的人說自己是途人,被朱經緯用警棍拍打背部促其趕快離開。可是警方早前已派出遊說隊,再三勸告鬧事者離開他不走,說他在鬧事者發短訊給他後才跑來支援。來支援是途人嗎?不聽警方勸喻還賴著不走,朱經緯不動用警棍,能把他趕走和驅散嗎?

盧偉聰終於明白同僚的關切,選擇不再為自己的鐵飯碗守口如瓶。當同僚的鐵飯碗都給港獨份子打破之時,他的鐵飯碗能端得安樂嗎?七警也好,朱經緯也好,三位愛國長者也好,被判入獄都是政治迫害,是司法不公,倒向港獨一邊的判例。這些人以他們沒有主人,只忠於法律來為自己脫身。法官怎會沒有主人,人民就是他的主人,不為人民做事,而為人民公敵脫罪,把人民英雄判入獄,這是什麼世界?香港愛國同胞絕不認同這種法官的所作所為。市民罵這個印度女法官為狗官,我完全同意。這個人比狗還賤。

盧偉聰選擇不做契弟是對的。他怎可以把自己同袍兄弟奉命行使職權受冤而無動於衷?黎智英等蘋果日報指警方濫用警權,是私人武裝,那是港獨和分裂勢力的說法,在報上醜化警隊和武裝力量的一貫手法。武裝力量就是用來對付分裂份子和擾亂社會治安的人,政府不會向分裂份子繳械投降。民主社會也必須把分裂份子的任何擾亂社會治安管控好,否則社會就難有安寧。盧偉聰回到警隊中,擔起責任,對社會不公不再沉默,做得好。那個印度法官必須受到制裁,才能解人民英雄朱經緯受辱之恥,以寬慰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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