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憲法規定每個公民都有選舉和被選舉權,作為香港中國公民,無個人都有選舉和被選舉權。周庭被選舉主任通知不獲接納參加競選。公民黨余若薇在支持周庭的集會中指選舉主任是政權的法律打手,剝奪市民選舉和被選舉權,剝奪結社自由等指控。她完全無視香港是中國特區的事實,把香港變成一個她視之為無王管或獨立王國之區。這裡的公民無需遵守國家憲法,無需按基本法行使權利和義務。她認為脫離中央主張的政黨都可以有權在香港參選,都可享有公民參選的權利,選舉主任無權剔除分裂主義勢力。
有意參選的公民必須首先學會做一個合格的公民,遵守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連一個公民的基本義務都不願意遵守,就想享有權利,做中國特區議員,政府選舉主任不聞不問,絕不是合格的把關人。選舉主任不是剝奪公民的選舉和被選舉權,他沒有這個權力也不可能去違反國家憲法,可他若是把不尊重國家,不尊重國歌,到外國說自己不是中國人的香港人引入管治團隊,那她是那一國服務?她若決定參選中國特區議員,必須學會做中國人。簡單的把外國護照放棄就可當議員,對人民不尊重,能為香港做好事嗎?
周庭對著國歌和國旗做交叉手勢,又在日本公開場合反中國,稱自己不是中國人,而她又參與組織和主張與中央分裂的政黨,那她還有資格做特區政府的議員嗎?她在違法占中期間參與行動,雖然在高峰期因感壓力退出佔領,但她不知悔改,仍然與違法者為伍。她與黃之鋒、羅冠聰等都是反國民教育的主要負責人,甘為反華勢力傀儡,中國特區如容許這種人在香港參選為議員,香港議會將淪為國際反華勢力的政治角力場。治理香港是一國兩制的政治安排,是以中國的香港居民治理香港人,不是反華勢力治港。
英、美、日等國際反華勢力在香港沒有管治的政治角色,國家不容許外國勢力插手香港政治,試問余若薇,不容反華勢力代理人治港是剝奪市民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嗎?妳別把市民當傻瓜,人民眼睛是雪亮的,妳能騙得了誰?妳要治港,首先要先做一個合格的中國特區公民,守護國家安全,尊重國旗、國歌,愛護同胞。對於反人民、反國歌法,連基本法和國家憲法都不遵守的人,人民能把香港交給這種人去治理嗎?我不用是選舉主任都能判斷周庭沒有資格參選議員。這不是剝奪權利,而是按憲法守護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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