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陳文敏以法亂法,呼籲大律師公會對抗基本法和人大,人大也毫不客氣,以法制法,看國家憲法大還是這班法律界敗類大。到目前這班黑衣律師傾巢而出,準備以普通法對抗國家憲法,搶奪法治國家的話語權。習近平認為法是一個關鍵的問題,處理得好則國家興,處理得不好則國家衰。如果法律被一班訟棍控制,則香港會衰到貼地,因此恢復法治,不讓"違法達義"的謬論在香港佔統治地位,必須打掉司法界的敗類壟斷法治的企圖。建立監察機制,管控黑法官和黑律師,是清理法治隊伍敗類的必要手段。
以法制"法",才能破魔法。國家憲法就是照妖鏡,讓所有妖魔無所遁形。魔法再高也高不過憲法這面照妖鏡,是人是鬼,在憲法面前都得現形。法官和律師的權力來自人民,來自人大的決定,是上下左右有界受控的,不是可以隨心所欲,為所欲為的。憲法是法治中國的基礎,由人大統一部署、統一領導、統籌協調,是治國的一個系統工程基石。司法界和所有從業員要帶頭尊崇法律、敬畏法律,不能玩忽職守,愚弄人民。維護憲法權威和尊嚴是司法界從業員的職責,要自我教育、自覺遵守,加強管理,接受監督。
國家憲法不是"橡方泥"、"稻草人",違反憲法自要受到追究。司法界人士對法治的尊崇和敬畏要轉化為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司法界的人必須知道守法才有體面,違法是可恥的行為。在大學法律系教學生”違法達義”,他的這個義是什麼,就是分裂國家,破壞社會秩序,讓國家進入險境。這種教師必須撤職。那些袒護搗亂社會秩序”途人"的法官,把維護社會治安的警察送入監牢,律政司必須將其迅速撤職,否則如何讓人看到法律的威嚴?
推進司法公正,制約司法的深層次問題,必須進一步深化司法制度改革,著力破解殖民地普通法的不完整性,提高司法公信力,發揮公正司法對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一道防線不被分裂份子衝破。法律不是冷冰冰的一紙判決,要了解社會問題所在,解決社會問題,讓香港回復安寧。把執法者嚴厲壓制,把搗亂者輕輕放過,是對法治社會嚴重的破壞,是對人權的嚴重損害,難樹公信。香港法官審案不公,司法界存在不公,就要加強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不是一句司法獨立就能夠躲過受監督和追究。必須以法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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