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30日 星期四

回應港大學生會信

港大學生會發動包圍校委會,沒能讓陳文敏上台做副校長,而預定的所有目標都失敗了,給同學寫了一篇訴說失敗的信件。我們作為局外人,看了以後,不但覺得他們這次行動失敗了,而是他們如不懂得吸取生活教訓,還按盲動的生活態度經營人生,他們也注定一生失敗。他們失敗主因還是跟從了不良的朋友,聽信了不懷好意的人給他們指的方向。看看他們包圍校委會時,站在背後的人就是余若薇和梁家傑,人們就知道他們被利用來做奪權的工具。他們說他們要撼動強權,要向制度說不,不讓校委會等埋首席副校長,要校委會主席落台。我不知這班人的權力來自何方?他們到港大是做什麼的?

 
作為熟悉大學生活的人,大家都知道港大學生會有一班人號召同學包圍校委會,但看到包圍當天到場的也只有一百個左右激進的,與反對派有著千絲萬縷關係的學生站在梁家傑和余若薇前面。廣大的港大學生根本不支持所謂的包圍行動,甚至還有不少同學反對這種衝擊的行為。背離廣大學生意願的行為注定要失敗,脫離了現實的虛幻訴求不會獲得社會的認可。學生到學校的目的為求學,不是搞奪權,代校委會管校政。校委會中有學生代表參與工作,應好好學習,而不是一步登天,奪權做太上皇的狂妄行徑。

 
一個穩定有序的社會必須有制度,制度的改變也必須按程序改,不能以威嚇和脅迫的手段改變。如果用包圍或脅迫的手段能夠改變,豈不是只要有強權就可以弱肉強食。這種社會那裡還會有安寧。政府的一切機器都為了社會能有序運行,不容許任何人或任何團體通過威脅手段、衝擊或挑戰法律的既定程序。以這種不法手段企圖奪權和越權的行為是文明社會所不能容許的,也是一種非份之想,為社會所唾棄。對於違法份子,有關部門必須管,否則無法無天的世界就會出現。學生犯法與天子同罪,煽動者必須嚴懲。

 
每個犯法者都有自己的理由,有些人還會裝崇高,扮英雄,把自己說到天上有地下無。這種人更加可惡,犯了法,害了人還理由一大堆,如對這種人不嚴辦,社會必後患無窮。狡辯若能大行其道,執法者對此不作為,社會離禮崩樂壞的地步還會遠嗎?港大學生會中這班反對派的打手,被利用來奪權,扮英雄,破壞大學運作的規矩,搶奪校委會的任命權,還要指定由陳文敏做副校長,大學有那條校規容許他們這樣做。這種破壞校規的做法就是壞學生的行為,沒有正當性,不把他們開除出校,學校還如何管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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