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7日 星期三

不自由毋寧死

教大學生會要香港獨立,說他們有分裂祖國的自由,並引用不自由毋寧死的名句。人如做了奴隸的確不自由毋寧死,可香港那一個人是奴隸,社會根本不容許有奴隸,香港也不是奴隸制社會。香港有充份的自由,愛做什麼,做什麼,但必須守法,如不守法必受法律制裁。分裂祖國沒有自由,把香港獨立出中國是盜賊行為,祖國人民不會答應,必將違法者繩之以法,這是再簡單不過的道理。如他們用和平手段搞獨立,也不用去死,國家可以用和平手段,把他們圈養在一個香港島這麼大的地方,看他能否獨立?

人格獨立是每一個人都要做到的事,國家和民族獨立是整個國家和人民的事,不是幾個人、一班人,甚至某一個民族的事,是整個中華民族共同的願望。少數人想把祖國某一個地方,某一個城市獨立出去,必須得到整個國家和人民的同意,不是你想獨立就獨立的。你沒有這種資格,沒有這個能力,也沒有這種自由。中華民族在大發展之中,你要學會獨立生活,在經濟上獨立,人格上獨立,學會獨當一面,為國家和社會做出貢獻,立下豐功偉績。企圖把香港獨立出中國,是分裂行為,不是你的自由,也不由你作主。

23條立法,必須在條文中把國家安全放在第一位,不能讓港獨份子有不切實際的幻想,也讓西方反華勢力,不能在香港欺騙無知的人,利用他們擾亂香港和中華民族復興大業。國家可以撥出香港島這麼大的面積,約78.59平方公里把他們圈養在裡面,給他們吃好、穿好、讓他們勞動好,培養他們獨立的生活能力,讓他們完全獨立於香港現有的環境,讓他們學會獨立。那裡不是集中營,也沒有監倉,是自由自在的天地,還可以有電視看,可以自由拍攝,可以有微信和外界通信,只是必須守法,服刑期滿再回香港。

搞港獨的跟從犯,一律判服刑十年,帶頭的判二十年,在開發區裡不能出來,每天勞動八小時,有工資,按勞取酬,報酬完全同中國農民工的待遇一樣,每天大概有一兩百元人民幣收入。當然,不出力,不用功的,可能會少賺一點。完全不出力的,就只能沒收入。不過國家可以給他吃,但只能證明,他們完全沒有獨立的能力。當他們被圈養起來後,他們有自由,但沒自由走出香港島這麼大的地方,他們是不是要去死,作為撒瑪利亞防止自殺成員,會有人去幫助他們走出困境,但必須服完刑期。我們期望23條立法,把這條規定寫得清清楚楚,表達得更完整。希望大家多提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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