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8日 星期五

國民黨制憲和改組

全面內戰爆發後,蔣介石為了取得美援,披上民主外衣,加緊制憲步驟。依據政協規定的程序,國民大會應在各項協議付諸實現以後,也即是說必須在和平的環境中,由改組後的政府負責召集,日期亦須由各方協商確定。但國民黨卻擅自於194673日決定於1112日召開國大。對於國民黨非法的國大,周恩來和各方人士包括司徒雷登和馬歇爾表明中共的立場,指出蔣的國大不但使中共及第三方面最近在商談中的協議成為不可能,並且破壞了政協以來的一切決議、停戰協定與整軍方案,把獨裁內戰合法化。

民盟對國民黨非法國大採取了抵制態度,張瀾從重慶打電話給民盟在南京的民盟政協代表,不要交出國大代表名單。許多無黨派人士和國民黨內民主份子代表,也紛紛拒絕參加國民黨的非法國大。這次國大制憲,於19461225日推出《中華民國憲法》,1947年元旦頒佈實施。憲法14175條,除了抄襲美國自由平等一些條款,實質還是訓政時期的約法和《五五憲草》的翻版,確認蔣介石獨裁統治的國家制度。延安日報評論說,此部憲法可以八個字概括盡之:人民無權,獨夫集權,表達了人民的不滿。

中共中央發言人聲明中國人民決不承認蔣記憲法,周恩來指其為蔣政府偽憲。民盟發書面談話,對國大憲法保留接受的權利。上海世界促進會、民主建國會、工商業協進會、上海人民團體聯合會、九三學社、中國婦女聯誼會等11個團體,一致堅決不承認國大通過的憲法。國民黨召開國大想達到鞏固其獨裁專政的目的,反而適得其反,引起人民強烈的反對。在制憲的基礎上,蔣介石於1947315日至24日召開國民黨六屆三中全會,通過《憲政實施準備案》企圖導演改組政府,公佈《國民大會組織法》。


417日,蔣介石選任了國民政府五院院長,自任國民政府主席,孫科為副主席,張群為行政院院長,立法院長孫科,司法院長居正,監察院長于右任,考試院長戴傳賢。29名委員,國民黨佔17人,青年黨4人,民主社會黨4人,社會賢達”4人。423國民政府宣告成立,並公佈施政綱領,宣揚多黨政府已經成立,國民黨已實踐還政於民之諾言425日民盟指出,國民政府既不是根據政協精神產生的,也不是促進和平實現民主的政府,只是一個擴大分裂,三黨共同負責與共產黨作戰的政府而已。國民黨在大陸氣數已盡,就在於多行不義必自斃的原因。與人民為敵,不會有好結果。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