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歸了,英國殖民主義者撤退,余若薇和梁家傑站在中環對著一千多名支持者高呼起義,解放香港。一些廢青武動龍獅旗衝入解放軍總部挑釁,公民黨毛孟靜帶頭發起驅趕中國遊客惡行,”鳩嗚”不止,騷擾商戶和遊客。香港大學在戴耀廷、陳文敏一些特務教師的組織下搞港獨論述,以製造香港獨立於中央的偽理論,妄圖搶奪國家主權,擾亂香港,讓香港走入死胡同。香港反對派大談三權分立,要以西方政制代替一國兩制,張曉明告訴反對派,中國不搞三權分立,陳佐洱告訴香港市民,要去殖民地化。
中國不搞三權分立,而是三權互為因果,鞏固香港一國兩制的政治制度,使香港保持一個相當長時期的穩定與繁榮。現在反華派,聯合外國反華勢力,要以三權分立打破這種穩定與繁榮的局面,要以殖民地化,搞獨立於中央的政治體制,其結果必然要以擾亂社會秩序為代價,使社會陷於混亂之中。中國不搞扯皮政治,確定立法、司法和行政的互為因果關係,以保證一國兩制的順暢運作,以基本法去殖民地化,使香港統一於中國的一國之中。政府立了法,就要司法,就要以行政去主導香港的政治、管治和主權。
殖民主義已從香港消失,香港不能再豎起殖民大旗,誰做誰就違反了基本法。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尚未立法,但立法會必須開緊急會議,訂立普通法,對於做出違反基本法和一國兩制行為的人進行處罰。誰做出挑釁國家主權的行為,誰就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做出有違國家主權或不尊重國家主權行為的人,課以五十萬元罰款或五年監禁。立法會必須快速立法,以遏制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獲得漫延。遊行組織者,不申請,不按警方指示,導致騷擾他人事件發生,必須課以十萬元罰金或一年監禁,以懲誡破壞秩序者。
這些法都很普通,也很簡單,在立法會只要簡單多數通過即可執行。那個法官包庇罪犯,那個法官就要受到法律應有的制裁。國家安全立法要經較長時間討論,但對於擾亂社會秩序的人,處理起來比較簡單,法律觀點都很普通,誰都知道不守秩序,破壞社會安寧,都必須受到懲罰。明碼實價、有預告,還要故意跌入法網者,那就自討苦吃去吧。有人說我是億萬富翁,五萬、五十萬對我來說洒洒水。那好,對於那些不珍惜自己,不知悔過的重犯,不再是五萬、五十萬,而是五年、十年洗淨Pad Pad坐班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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