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的政治協商會議是中國政治生活中的轉捩點,代表了中國社會三種政治力量的較量。在會議中,三種國家政權主張、三條中國道路,在蔣介石、周恩來、張瀾的開會詞中清楚而含蓄地表達了各自的主張和態度。國民大會圍繞著改組國民政府、施政綱領、軍隊、國民大會、憲法草案五個方面進行了激烈的辯論。1月14日,國民黨提出國府名額由36名增至48名,國府委員得由主席提請選任黨外人士,讓國民黨具有”特定程度多數”,以”履行領導的責任”,同時國府委員為政治最高機關,於危急時有緊急處置權。
這個方案提出後,遭到各方反對,因為那是個人獨裁的危險訊號。董必武發言說,”我們承認蔣介石的領導和國民黨是第一大黨,但國民政府必須改組。改組政府要有共同綱領;國府委員會應有用人權;國民黨在政府中的人數不得超過三份之一;國府委員人選不能由國民黨中央通過”。民盟羅隆基希望過渡期由一人集權制過渡到民主集權制,希望各黨派能參加政府,又責問主席緊急處置權作何解釋。這些質問擊中蔣介石一黨專政、個人獨裁的要害。經過辯論和協商,否定了國民黨的主張,體現了民主人士的要求。
1月16日,中共代表提出了《和平建國綱領草案》,吳鐵成主張以《建國大綱》、《抗戰建國綱領》、國民黨六全大會政綱、民國35年施政方針為制定施政網領的依據。各界人士參考中共及其他政黨的綱領,羅隆基認為中共的提案”很切合需要,可做討論依據”。李燭塵則批評了國民黨扼殺民族工商業的政策,最後基本上依據中共的方案,於1月26日通過了《和平建國綱領》。在軍隊問題上,民盟提出《實現軍隊國家化並大量裁兵案》,梁漱溟解釋”軍隊不屬於任何私人,任何地方,任何黨派所有。周恩來說,”我們同意軍隊國家化,但下能”先有軍隊國家化,然後才能政治民主化”,要二者並進。
關於國民大會各黨派人數上也有一番較量,最後規定國大代表共2,050名,憲法通過須經出席代表四份之三同意為之,基本上打破了國民黨控制國大的企圖。在憲草問題上,國民黨要把《五五憲草》塞給會議,中共、民盟及民主人士一致反對,最後通過了《關於憲草問題的決議》,確定了國會制、內閣制、省自治制的政治制度,提交國民大會採納。這次政協由於各民主黨派順應人民的要求,使會議通過了有利於人民的和平民主協議,其中也有國民黨內民主份子的努力,可說是共產黨和民主黨派的一次大勝利,雖然蔣介石很快推翻政治五項協議,確立了中國民主協商精神的優良政治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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