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選舉在即,政府推簽署遵守基本法和不搞港獨保證書,反對派議員和港獨小子問不簽又如何?我在這裡明確回答,不簽就不能參加選舉。反對派和港獨份子問我,你有什麼權這樣說,我說這是13.4億人民囑咐香港這樣做的。大家試想,香港是中國的一個城市,地方政府的立法會選舉當然要守人大決定的基本法,難道國家可以讓不願守法的人參加競選,也可以讓要分裂國家的人參加地方工作嗎?不守法,鬧分裂的人非我族類,簽不簽就已分辨出來,還用政治審查嗎?美國可以不審查我,讓我參選總統嗎?
香港這班神經錯亂的人,一方面想做特區議員,又想不遵守特區法律,他們當香港政府的工作人員全是傻瓜,結果人們發現這些人才是傻瓜,講的話全是廢話,沒有邏輯,也嚴重脫離現實。把這些人選入立法會,香港想好都難。他們說選了以後,還要宣誓就職,現在簽保證書屬多餘。此言非也,不把這些人排除出外,簡直浪費納稅人公帑,給這些人抬轎招搖撞騙。這些人不簽,正好把他排除在外。有些反對派話說過了頭,現在不好意思簽,那就等著丟掉鐵發碗吧。既是鐵漢,那就索性鐵到底,退出立法會算了。
蘋果日報問,拒簽的後果是什麼?我在這裡嘗試回答吧。拒簽,那等如反對派失去巨額薪酬,節約了不幹事、只顧拉布議員的薪金,留給肯做事的人。事後有人要提出司法覆核,那就拖十年八年再說吧。誰有時間,有錢,就請自便。那還有什麼後果呢?反對派不能參選,他們就組織所有他們的選民來一場大對決。中央早就說了,你們再鬧就得自己埋單。你起來製造顏色革命,來一場比佔中更大的行動。丟炸彈、殺人,由美日特務全部出動攻倒香港政府。事件夠大了,全世界報導,跟著解放軍出動,三天平亂。
平亂之後甕中捉蹩,把分裂主義者全部送上法庭判刑,再把參與者,全部送去勞教。不知悔改者,全部判刑。至此香港完勝,一起叛國的鬥爭完滿結束。這是歷史告訴我們的結局。美國開始制裁香港,和香港斷絕來往,美國很多公司就會呱呱叫,斷了他們的米路。過三五年,美國自己頂唔順,就向中國示好、解禁。這不就是歷史一再在重復的教訓嗎?港獨份子,你們準備好了嗎?請綁緊安全帶,準備玩死亡遊戲吧!我食鹽多過你食米,行橋多過你行路,不信你們就試試。不見棺就不知流淚就是你們這些飯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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