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1日 星期一

出版與新聞自由

出版與新聞自由

蘋果日報為銅鑼灣書店雞蟲喊苦喊忽,原因在於他們是同類人。黎智英口說是天主教徒,卻以造謠和挑撥離間、誨淫誨盜出版物,當成新聞自由。雞蟲是賣書人,雞蟲的教導者卻是出報人,他們都把亂謅胡編的故事,說成是新聞自由,把捕風捉影的事件拼湊起來誤導市民,說是出版自由。這種擾亂社會的行為,借新聞和輿論之名犯罪,實在是對自由的一種污辱。西方確也什麼東西都可以出版,什麼都可以寫,但誰要是出了拉登或伊斯蘭國出版物,就要被拉、被鎖、被處極刑。可見自由從來都是相對而言。

世界沒有絕對的自由,各人都有自己的立場。你站在伊斯蘭國一邊,就會認為他們做的事是替天行道,理所當然;你站在美國一邊,你會認為他們在損害美國利益,做著危害美國安全的事。銅鑼灣書店雞蟲和黎智英都在做對中國不利的事,進行顛覆活動,製造謠言,煽動內地人反政府,擾亂民心。當然這些事在國內是不容許的,把這些人控制起來天公地道,有什麼值得喊苦喊忽?食得咸魚抵得渴,做得出應已預計到,被抓起來還有什麼好說?肥婆蘭借什麼記協,脅外國勢力,指事件為妨礙新聞自由,實屬多餘。

中國報刊千百種,出版物成千上萬種的出,你那裡看到有什麼出版自由和新聞自由的問題。做事正正經經的做,光明磊樂地做,心中沒有鬼,半夜敲門也不會驚。你為賺政治黑金,你擔驚受怕,活該,還喊什麼苦,叫什麼?法律就是為了大多數人的利益不受侵犯而立,你要擾亂一個國家,讓人民陷入痛苦之中,把這種人控制起來,無論怎麼說都符合聯合國的人權憲章。人有基本的權利,有生存權和不受侵犯的權利,但你一旦去擾亂一個國家,要陷一個國家於動盪和戰亂之中,你的權利就不會受到國家的保護。


散播謠言,煽惑民心,目的就很歹毒,結局會怎樣,歷史都有記載。妖孽當道,國家還有什麼前途?治理這些壞人,是政府責任,國家任務。處理這種壞人無關出版自由和新聞自由,屬執法自由和保衛國家安全的自由。國家連保衛國家安全的自由都沒有,人民的自由由誰去保護?中國人沒有保衛南海的自由,難道南海的主權要由美國來保護?中國人自己不能保衛國家的新聞自由和出版自由,難道要由外國反華勢力控制的肥婆蘭來保衛?那些出版物和新聞有自由,中國說了才算,肥婆蘭得閉嘴。肥婆蘭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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