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國歌立法是人民的要求,為國家尊嚴和民族英雄們樹立權威。一個國家不能維護民族尊嚴,使革命先烈的犧牲精神受污辱,這個國家一定不會有作為,更不能談復興。立國歌法不是如香港漢奸所說,強迫人民愛國,而是人民要求國家出手對付侮辱國歌的不法份子。為國歌立法,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出的神聖決定,誰敢挑戰國歌法,誰去承擔責任。人民民主是人民有民主和自由的權利,人民的敵人和反華勢力必遭人民專政。世間不會有無緣無故的愛和恨,人民愛人民,人民為人民,漢奸愛的是漢奸及其走狗。
為國歌立法好得很,對於那些想侮辱人民的傢伙是沉重的打擊,對於聽到國歌想嘔的人是一種讓他們感無奈的規定。政權在人民手上,對於想遏制中國發展,侮辱國歌、先烈和人民的壞人來說,是有言在先,有違必究的警告。以法律形式去維護國歌是最有效、最能讓民族敵對份子喪膽的必要措施。反國歌立法者以國內腐敗和落後現象去為他們反國歌立法辯護,企圖說明他們反國歌法有理。他們是鐵了心要與人民為敵的一小撮人,人民也必鐵了心不放過他們,誰要是要挑戰人民的意志,誰就要受人民的制裁和懲罰。
香港有一小撮人被洗腦成漢奸,背叛民族,因為他們想獨立成國,分裂國家,要侮辱革命先烈,用侮辱國歌來達到他們的目的。人民看在眼裡,痛在心裡,決心予以反擊,讓他們知道國家權力在人民手上,不在漢奸手上。在顏色戰場上,縱使他們有美國在後台支持都無法撼動人民政權。他們大事小事都去美國哭號求救,像大漢奸李柱銘帶著小漢奸黃之鋒去英美求乞,他們只能丟幾塊狗餅給他。想奪取人民政權,必須他們煽動更多人去作反,擾亂社會秩序,為國際反華勢力鳴鑼開道,實現為八國聯軍開路的夢想。
近代中國全力發展全民族的統一戰線,全面開展協商民主、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建設。人民要求立國歌法,唾棄漢奸隨意侮辱先烈和國歌的行為,是人民心中的意願。人民代表為人民立法,使愛國者和人民振奮,讓漢奸走狗沮喪和惶恐。有了國歌法,誰敢侮辱國歌,誰去承擔法律責任。人民必盯著漢奸走狗,誰再敢侮國歌,違反國歌法,誰就不要期望逃過人民的制裁。香港分裂主義份子企圖通過侮辱國歌去挑動更多年青人反叛,其陰謀已經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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