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香港罪案暴增,警務處長鄧炳強說,其中在暴亂中逮捕的7000人,學生佔了40%。這批被捕的學生有大專和高中生,我認為絕大部份都是被人誤導走上歧途,或為了小恩小惠,出賣自己。這批學生中當然也有一些本性不差,有正義感,但卻被人利用,把他們對正義、民主、自由的追求引導到反國家,反送中、反基本法的歧路上去。他們受媒體、教師、朋輩影響,把內地社會不健康的現象都視為國家在犯罪,把處置壞人,視為不正義、不民主的手段,為偏見和扭曲的宣傳所左右,把時間、精力花在錯誤的地方。
年青人在成長過程,家長和學校未能給他們合適的教育,而壞人又把他們引導到邪路上去,社會有責任把他們扶正,將他們對正義、民主、自由的追求引導回正路上去。特別對那些連對人的基本尊重和守法意識都沒有的年青人,更要嚴加管教,如只簡單的叫他們去坐牢或懲罰是不夠的,達不到治病救人的目標。這些人如只按香港司法規定處理,無法有效使這些人改過,只會給香港製造更多無可救藥的罪犯,危害社會治安,禍患無窮。這批人必須送中處置,調查其背景,受什麼人指使,對證下藥,達到處置的目的。
送中是為了香港長治久安,國家安全,為香港創造一個在國際局勢複雜多變的環境中相對穩定的局面,為營商和經濟發展提供條件。暴亂中的犯人一律送中進行甄別,調查、記錄、建立檔案,對他們進行教育,針對他們的活思想進行道德品質教育及勞動技能訓練。同時,對這些人進行愛國主義教育,認識祖國,看清西方反華勢力異化中國人,在香港搞顏色革命的陰謀詭計。在這些人認真有悔意後,予以釋放,讓他成為對社會有用的人。如部份死不悔改的人,國家可予以管制,送國家安全法庭審判,給以適當刑罰。
教育是國之大計,是民族振興、社會進步的基石,功在當代,利在千秋,不能不對回歸後的香港教育撒手不管。父母和香港法律管不了的,只要出來危害社會安定,國家必須對這部份人予以教育,扶正思想,免除社會大眾受錯誤思想之害。國家對造謠生事,煽動暴力、支持暴力的極端份子必須出手狠狠打擊,做到打你沒商量,把顏色革命暴徒強力壓下去。民主自由是給守法公民的,對予危害國家和社會安全的壞人絕不能手軟、文質彬彬。要鏟除顏色革命危害社會的禍根,必須讓他有來無回,以教育受害青年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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