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6日 星期一

用好檢控手段 改善社會環境


社會道德水平和風氣不會無端的好起來,必須有教育,有規範,有行動去整合。香港曾是一個貪污腐化的地方,污煙漳氣,令人透不過氣來。後來,有了廉政公署,有了檢控垃圾蟲及亂過馬路的人,香港社會環境才逐步改正過來。貪污的去坐牢,亂過馬路、亂拋垃圾的上庭罰款,慢慢社會就懂得守規矩了。電視天天在播放捉垃圾蟲的現場新聞,天天在打老虎,政府內部和社會貪污賄賂現象就收斂,亂拋垃圾及亂過馬路現象就逐漸消失。好的社會環境,除了教育,還必須有手段去執行。沒有執行力,什麼都做不成。

港獨分裂主張就是社會毒瘤,必須切除,單靠教育不足以切除病患。惡疾不會自動消失,只有手起刀落,毒瘤才能被切掉。搞分裂的人有兩招,一招是造谣败坏人心,一招是用粗言穢語挑釁。這種行為對社會危害性極大,必須及早切斷擾亂社會秩序、敗壞人心的惡劣行徑,讓社會有一個和平安寧的環境,促進穩定與繁榮。國家要安全必須清理內部不安定因素,培養市民具有良好的道德素養,讓每一個人都在良好的社會環境中生活,社會才會有和諧。不出重力治理社會,對惡行不作為,最終必會危及社會的安全。

對於使用粗言穢語挑釁的行為,必須像清理垃圾蟲一樣處罰。香港再也不能像處理分裂份子爛花系的教師那樣放過用粗口罵在維持社會秩序的警察。在公眾地方如此囂張地妨礙警察工作,應即抄其身份證及地址,排期上庭。對於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應給予500元罰款或三星期監禁,如在網絡上使用粗言穢語去影響更多人則罰款一千元或監禁一個月。對那些在街頭行為不檢的分裂份子,給予同樣的待遇,社會上有樣學樣的人就會絕蹟,社會風氣慢慢就可望糾正過來。教育與檢控並舉,社會不良風氣就會改善。

國家安全是一個漫長的愛國主義教育過程,但第一步先把在社會搞事、行為不檢、散播謠言和挑撥離間的人管好,社會就可減低被分化的風險。律政司盡早出台政策,對行為不檢的分裂份子像清理垃圾蟲那樣清理,社會風氣自會乾淨很多。把國家安全的23條法立好,基本上一般人就不會跌到危害國家的陷阱中去。犯罪的通通就會是幕後策劃者和前台的組織者,被利用的群眾就不可能再有佔中時期的規模。律政司應善用手中權力行動起來,別只等特首作23條立法決定,要先行通知立法會執行檢控行為不檢的罰則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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