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道德水平和風氣不會無端的好起來,必須有教育,有規範,有行動去整合。香港曾是一個貪污腐化的地方,污煙漳氣,令人透不過氣來。後來,有了廉政公署,有了檢控垃圾蟲及亂過馬路的人,香港社會環境才逐步改正過來。貪污的去坐牢,亂過馬路、亂拋垃圾的上庭罰款,慢慢社會就懂得守規矩了。電視天天在播放捉垃圾蟲的現場新聞,天天在打老虎,政府內部和社會貪污賄賂現象就收斂,亂拋垃圾及亂過馬路現象就逐漸消失。好的社會環境,除了教育,還必須有手段去執行。沒有執行力,什麼都做不成。
港獨分裂主張就是社會毒瘤,必須切除,單靠教育不足以切除病患。惡疾不會自動消失,只有手起刀落,毒瘤才能被切掉。搞分裂的人有兩招,一招是造谣败坏人心,一招是用粗言穢語挑釁。這種行為對社會危害性極大,必須及早切斷擾亂社會秩序、敗壞人心的惡劣行徑,讓社會有一個和平安寧的環境,促進穩定與繁榮。國家要安全必須清理內部不安定因素,培養市民具有良好的道德素養,讓每一個人都在良好的社會環境中生活,社會才會有和諧。不出重力治理社會,對惡行不作為,最終必會危及社會的安全。
對於使用粗言穢語挑釁的行為,必須像清理垃圾蟲一樣處罰。香港再也不能像處理分裂份子”爛花系”的教師那樣放過用粗口罵在維持社會秩序的警察。在公眾地方如此囂張地妨礙警察工作,應即抄其身份證及地址,排期上庭。對於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應給予500元罰款或三星期監禁,如在網絡上使用粗言穢語去影響更多人則罰款一千元或監禁一個月。對那些在街頭行為不檢的分裂份子,給予同樣的待遇,社會上有樣學樣的人就會絕蹟,社會風氣慢慢就可望糾正過來。教育與檢控並舉,社會不良風氣就會改善。
國家安全是一個漫長的愛國主義教育過程,但第一步先把在社會搞事、行為不檢、散播謠言和挑撥離間的人管好,社會就可減低被分化的風險。律政司盡早出台政策,對行為不檢的分裂份子像清理垃圾蟲那樣清理,社會風氣自會乾淨很多。把國家安全的23條法立好,基本上一般人就不會跌到危害國家的陷阱中去。犯罪的通通就會是幕後策劃者和前台的組織者,被利用的群眾就不可能再有佔中時期的規模。律政司應善用手中權力行動起來,別只等特首作23條立法決定,要先行通知立法會執行檢控行為不檢的罰則決定。
http://nationyouth.blogspot.hk/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