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6日 星期二

港人治港 23條治毒

港獨思維禍害不淺,禍及下一代健康成長,是比流感更毒的思想病。港獨思維的公式就是中國和共產黨是魔鬼,獨裁、強權、不民主、無人權,因而他們要獨立、要民主、要人權,要鬧分裂,要依附西方政治勢力。他們認為西方民主才是民主,西方人權才是人權,中國的民主是假民主,中國的人權是假人權。因此,香港有些法官認為他們追求民主、自由,行為高尚,行動有點過火就值得原諒,他們犯法都可予以輕判或放生。最明顯的就是近日放生黎智英等人洗政治黑金的案件,以及當庭釋放衝擊政總的三名小子。

這種情況的出現當然不是中央默許,也不是國務院港澳辦點頭,更不會是中聯辦指示特首這樣決定。這肯定是港人治港做的好事。可是愛國的同胞都不會同意這種決定,那這些港人是什麼人就值得研究了。港人治港的主體應是愛國愛港的中國人,可是現在司法界中由什麼人掌權,卻是香港人應認真審視的。國家憲法規定國家安全人人有責,司法界助長港獨歪風,是否有助國家安全呢,值得人們深思。黎智英這麼明顯的洗政治黑金占中,給錢議員搞占中,被人發現才拿出來說是捐給政黨,這種做法就可以脫罪了嗎?

治港的港人是什麼人,必須有人揭秘,黎智英是否港人?黎智英有中情局背景的助手是否港人?李柱銘是否港人?陳方安生是否港人?戴啟思是否港人?外籍法官是否港人?司馬文是否港人?他們都想治港,並且還培養了下一代分裂主義份子治港,香港是否就交給這些人去管。黃之鋒想治港,周永康想治港,羅冠聰想治港,周庭也想治港,他們都想脫離國家憲法治港,香港能這樣治法嗎?他們都說是港人,但進了議會就不作為,搞拉布,置民生議題於不顧,只搞他們反中亂港大業,香港能讓港奸、漢奸來管嗎?

港人治港必須回到原點,由愛國的港人為主體治港,而且必須按基本法來實現一國兩制的港人治港,不是反中亂華的港人來治港。DQ周庭、姚松炎、長毛、劉小麗等都是正確做法,是按國家憲法行事的正確決定,日後待國家修憲後,更要嚴格按國家憲法治理香港。香港必須按國家憲法要求為國家安全的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嚴格、認真、毫不含糊地為國家安全立法,列出各種危害國家安全的罰則。國家安全是憲法規定的國民義務,我們要睜開眼誰在違背憲法,抗拒基本法,在二十三條立法上拖拉,愛國者就要將他拉下馬。23條立法可把毒禍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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