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世界最安全的城市之一,但安全問題正威脅全球,香港是一個高度國際化和開放的城市,對境內外隱患必須維持警戒。香港要創新經濟,改善民生,促進和諧,必須守護好香港的安全。基本法第23條維護國家安全的立法必須重啟,全民討論,協助特區政府把法律健全起來,防止再有第二次核爆中環的行動。核爆中環是有外力參與的顛覆香港的內亂,用黃之鋒這類小流氓,加上戴耀廷煽動學生搗亂。當然美國可以這樣做,但香港人卻對這種做法不認同。中情局採取這樣方式來敗壞香港年青一代,令人反感。
香港必須為國家安全立法,因為這是香港的憲制責任。23條到了現在已有立法迫切性。沒有23條立法,戴耀廷可公然煽動人違法,做出核爆中環的舉動。他們可以在政府總部外集會,公然號召人去君悅酒店衝擊中央大員到訪,脅迫阻撓國家政策的實施。香港法官由於國家安全法尚未立法,紛紛放軟手腳,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視而不見,聽而不聞,有些法官還為犯法者講好話。這一現象導致違法佔中組織者到現在還逍遙法外,引發旺角暴亂,連分裂主義份子和暴亂的煽動者和參與者都能被特務"雷動"進立法會。
香港已到是非不分的地步,23條如不立法,香港將給國際反共反華者利用來敗壞香港年青人,使香港成為一個反共反華基地。香港必須重啟23條立法諮詢,香港民間應向政府申請撥款,組織法律界、社會各界熱心人士和相關官員組成23條立法委員會,起草23條法例供政府參考。國家安全法,中國內地有,世界各國都有,香港可博採眾長,搞出最文明,最有創意,而又能保衛國家安全的法律來。香港愛國同胞必能勝任這種從下而上的立法工作,有組織、有領導、有民主又有集中的工作模式,讓香港獲得安寧。
特區經過二十年的實踐,香港和國家安全經受各種考驗,香港愛國同胞基本已知道怎樣去克制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什麼是學術自由,什麼不是學術自由,什麼叫言論自由,什麼叫煽動,什麼是民主,什麼不是民主,狡辯和狡猾都不能逃過23條立下的法律規管。23條立法應由愛國同胞主導,全民出主意,排除反華組織的干擾,立出符合一國兩制而又接軌世界的現代化文明的國家安全法。香港愛國同胞有這樣的能力和素質,相信不久將來香港會有一份讓國家和人民都滿意的法例草案擺在面前,供立法會議員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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