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6日 星期一

基本法和中英聯合聲明



上世紀八十年代臨近九七,中英兩國展開談判,要結束一百多年鴉片戰爭留下的殖民統治歷史。英國人還想以主權換治權,策動香港孤臣孽子到北京遊說中央領導。同時戴卓爾夫人挾戰勝阿根廷的餘威到北京見鄧小平,以收回香港會是災難的言論相威脅,給鄧小平中華民族願意承擔任何災難都要收回香港的豪言所回絕。最後英國在巨大的商業利益面前屈服,簽定了中英聯合聲明,同意交還香港。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據此立了法,確立了中央收回香港後的法律地位和基礎。

中英談判在先,聯合聲明在後,基本法的制定更只是中國人自己的事,從來沒有任何英國人參與。現在李柱銘等人要英國人監督基本法的執行情況,不知他是根據什麼來要求?中英聯合聲明只是英國交還香港給中國的聯合行動,一個還,一個收。要英國監督基本法的執行有何法律依據?李柱銘本來就是御用大律師,做慣了奴才,英國人走了,他很不習慣,還處處想著英國皇家和美國的利益,動不動就要英國監督,有事無事跑去美國拍馬屁。對於這種民族敗類,作為中國人沒有一個會看得起他。

無論是黎智英、陳日君、陳方安生,還是李柱銘,對於燒基本法行為都曾經拍手稱快,現在卻忽然關心起基本法來,指中央和特區政府不守基本法,要英國人和美國人來關心。還把不相干的中英聯合聲明拿來說事,還說英美都有權過問基本法執行的情況。這些人本來就不尊重基本法,也從來不把基本法放在眼內。人們指他們違背基本法,明顯地犯了法。他們醒悟過來,知道撞板,趕快補鑊,扮維護基本法的樣子,指中央違背基本法。可惜為時過晚,偷吃了禁果,在上帝面前還怎樣抵賴?


事實在香港市民面前非常清楚,無論怎樣抵賴都賴不掉。違反基本法的人怎可能變成基本法的守護神?世界還有這麼無賴的小偷嗎?可惜賊喊捉賊,卻喊錯對象,被他指為賊的人卻原來是警察,這個傻賊還有可能不被抓獲嗎?李柱銘這類笨賊,就體現了訟棍本色。只要能脫身,他們什麼都敢說,都敢騙。他們昨天說的和今天講的有180度轉變,連自己昨天講了什麼都記不住,還怎樣行走江湖,在香港人面前賣假藥?基本法和中英聯合聲明根本不是一會事,大纜都扯唔埋,還能騙得了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