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0日 星期一

罵人與犯法

鄧小平說過,共產黨是罵不倒的。有人心中有怨氣,想罵就罵,但不能違法。網上看到嶺大學生唱粗口歌X人老母,而且X到七情上面。這種大學生羞煞家長和校長,正陀衰家和陀衰學校。這種學生首先歌藝不敢恭維,其次品行與沒有家教和受過教育的人有過之而無不及。對於這種學生,社會看在眼裡,要這些人為公司或社會做好事難上加難。這類人大都會是反骨仔,請了這類人,公司不等執笠難矣。這種惡言和粗言傷害不了人,卻傷了做人的尊嚴。侮人者,人侮之,辱人者,人人得以辱之。

社會絕不容許和縱容這種行為,沒有禮貌的人雖然沒有傷害他人身體,但傷人感情,應該將其繩之以法。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警方應管的就要管。對於證據確鑿的無禮行為,該管的應該管,該罰的應該罰,否則社會風氣會給敗壞,年青人有樣學樣,香港就要變成爛港。香港從立法會到社會都有這種壞份子。司法機關管不到立法會,但立法會應有議事規則,對於擲水杯和粗言相向應加制止,否則立法會根本不能為香港做事。侮辱人和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有法可依,該罰就罰,以糾正社會不正之風。

香港反對派出於政治目的要奪共產黨的權,想把管治權據為己有,在搶奪不到的情況下只能罵娘,行為幼稚兼可悲。他們高呼民主只為包裝,朝思暮想的卻是自己能做主。他們不循正常途徑按基本法做一個愛國愛港的公民,為社會接受,然後晉升為香港的管治者。他們想憑外國勢力支持的雨傘革命搶到政權,結果一敗塗地。香港其實憑普通法都可把這些破壞份子繩之以法,只是目前香港法官很多都有政治畏懼症。我們不說他們偏袒,但他們對英美勢力的畏懼和威脅都有所顧忌。法律不能嚴格執行都與此有關。


共產黨罵不倒,打又打不過共產黨,就採用違法方式和共產黨鬥。他們利用英美勢力作心理戰,讓法官不敢嚴正執法,只顧明哲保身,使社會風氣日益惡化。佔中霸路,破壞公共秩序行為惡劣,罪行未得到應有的懲罰,犯罪者依然逍遙法外,社會風氣怎可能變好?重整法律隊伍,提拔有擔當者,才能扭轉目前香港的混亂情況。際此反對派在組織六月重奪政府總部的囂張行為中,政府如不把去年逮捕的組織者法辦,重佔有什麼不可能出現?對於壞人不能辜息,法辦行為不檢和犯法者,社會才能糾正歪邪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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