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倫理
法治根本的目的在保障人民權益,宗旨決定了把人民作為一切工作的中心,特別在國家安全方面,不會為外國間諜、特務、漢奸、走狗利益服務。國家安全是為了人民、依靠人民、保護人民,使國安法體現人民意志,保障公民人身安全、財產權、人格權、政治權利不受侵犯,保證公民的經濟、文化、社會等各方面權利得到落實,保障人民對美好生活的追求不受干擾。攬炒香港,煽動市民製造社會動蕩,內外勾結,要西方制裁香港,絕對不符香港同胞利益,國家必須代表人民出手制止罪行,維護人民的根本利益。
法律的生命線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依憲執政,糾正一切違反憲法的行為,是解決立法不難,而難於法之實施問題。為了保障國安法得以正確實施,必須成立國安法庭,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才能達到止暴制亂,恢復秩序,維護人民利益的目的。國安法不是一般普通法法官能夠勝任的,必須是國安法專家,對間諜、特務、漢奸、走狗罪行有深刻認識和研究的法官擔任。審判違反國家安全的罪行有主權問題,必須特聘國家在這方面資深的大法官擔任,不能像審一般罪行那樣把權交給外籍法官。
國家安全法立法也要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施法、依憲執法。法治之魂在於公正,把真正的漢奸走狗和民憤大的幕後組織者和煽動者繩之以法,才能制止年青人被利用作反華工具的行為。普通法只能對付一般罪行,對狡滑的”教人衝,自己鬆”的內外勾結的頭不敢動手,特別是外籍法官,有政治傾向性在他們的考量之內,不痛不癢量刑,讓香港在動亂中越陷越深。國家主權來不得半點兒戲,必須改革香港法律制度,體現國家主權,謀人民福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必須由法治素養好的人擔當重任。
國安法要由國家法官親力親為,不當甩手掌櫃,不搞花架子。法治之下沒有免罪”丹書鐵券”,政府主要負責人要履行職責,在制度上落實一把手責任。國家安全要全國一盤棋,國家安全法庭也是國安一條線,不能貪方便,省力氣,交給外人處理,自毀長城。我們期望國安法實施之日,能有大動作,把那些作亂了一年多的組織者、策劃者和煽動者一窩端。我們在過去一年多裡看到被捕受罰的都是小嘍囉,真正大奸大惡者還在幕後興風作浪,盼望國安法能對這些人動真格,打掉美國中情局氣焰,讓香港回復安寧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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