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9日 星期五

30萬反修例群眾要著草嗎?



/林倫理

國安法不針對反修例群眾,只針對煽動暴亂、製造謠言、勾結外國勢力、組織和策劃違反國家利益活動的幕後黑手。對於一般的違法者,用普通法中的公安條例處置。反條例的人多達數十萬,但觸犯國家安全法的人估計會有1500人,其中有150人屬高度危險人物,是這次國安立法重點打擊的人。對於被煽動做出破壞行為的年青人會被嚴懲,但會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讓他們接受生活教訓,從新做人。觸犯國家安全法的1500人估計逃不掉,能逃掉的恐怕都不是國家安全法要針對的人。國家決心要整治港奸了。

國內智庫張維為認為,國安法立法是香港二次回歸的契機,該改革的改革。這是一次思考香港未來,擺脫西方民主模式,實事求是,從香港實際需要想出方法,在制度上參考國內模式,與時俱進。他指出,西方民主只是一種形式民主,對社會進步、穩定毫無用處,是前工業革命時期的產物。他認為美國和港獨都是紙老虎,都經不起考驗。他判斷美國難與歐洲聯手制衡中國,因為歐洲對美國的觀感都不太正面,港獨在香港人的心目中更沒有正面可言。港獨份子如黃之鋒之流,只是美國中情局的馬前卒,翻不了天。

黎智英、李柱銘、陳方安生、何俊仁等150人全部走不了,英國要給這些人政治庇護,恐怕達不到目的,他們要為做出傷害香港的行為付出代價。在教育界和政府內部潛伏的特務恐怕也無法逃脫罪責,要為破壞的行為埋單。沒有國家安全法時,被利用的人成為代罪羔羊,立了國家安全法,幕後勾結西方反華勢力的黑手,就全部要負上法律責任。有人準備著草,勢所必然,但能否逃脫卻是另一個問題了。特區已緊盯著這批人,真可謂插翼都難飛了。出賣人民利益,做漢奸的歷來沒有好下場,港奸難道會不一樣嗎?

一般被誤導的市民,自己教育自己可以了,從被揭發的港奸事例中,自我反省,不再重蹈覆轍。愛國不愛國是教育的問題,只要不做出損害國家利益大奸大惡的行為,國安法不會去管你。你只要按國安法要打擊的四類人思考一下,你屬於那類人,在不在國安法要打擊的類別中。你有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嗎?你有否從事過恐怖活動?你有否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和行為?你是港獨份子嗎?你若沒有或不是港獨份子,無需驚慌。你若對國家和人民不住,那對不起,你必須接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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