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發動的佔中暴動,讓一些維護治安、守護香港和平生活的勇武警務人員入獄了。他們被參與佔中的人告上法庭,指控他們使用過度武力去對待”市民”。法庭判佔中者和自稱”市民”者勝訴,使香港法治蒙上陰影,到底是破壞社會秩序者對,還是維護社會安定者對?是非遭到顛倒,黑白也給模糊了,市民心中有一團不解之迷揮之不去。對於法庭的裁決,人們無法改變,但疑團無法解去。維護社會秩序的警察,使用合理的武力,沒有給破壞社會秩序的人造成大損傷,何以法官會作出如此嚴重、消滅警威之裁決?
人是政治動物,法官也是人,政府可以說不以政治作為量刑考慮,但法官就不一定要按政府的政策辦事,他按法律條文,用自己的政治立場,作出錯誤的決定,讓普通市為為獄中警務人員不值。社會發生動亂,警務人員受托出來控制局面,維護香港安寧,在惡劣的情況下,使用合理的武力實屬必要,法官把挑釁者視為正常市民來判案,實屬令人費解之事。警務人員當然不服上訴,市民也當看戲一樣看警方和政府如何處理這件事。但市民心中始終不明政府為什麼不能為這些警務人員說話,而忍心把英勇的警員投獄。
朱經緯警司明天就要上法庭上訴,部份市民還是有良心的,惦記著警務人員克服79天的艱難日子,與市民站在一起,維護香港的安寧和秩序。他們組織了代表去法庭支持他上訴,我們希望警方、政府和特首都能聽到市民的聲音,為這幾名備受屈辱的警務人員伸冤。他們拿著市民的薪津,為市民服務,打擊破壞社會秩序的壞份子,有何不對?政府必須勇敢地站出來向不法份子說不,才能對得起維護社會秩序最英勇的一批警員。美國警員對於不守秩序的人是打你無商量,香港警員只是有限度使用武力被罰,實屬不智。
市民對法官的裁決有極大的不滿,但無論是錯判或故意重判,都不在今天討論的範圍之內,市民只想為維護社會治安的警員討回公道。沒有他們英勇的付出,佔中暴亂無法在79天內結束,也無法讓香港平靜下來。市民希望政府能拿出勇氣承認錯誤,釋放現在尚在獄中英勇警員。沒有他們勇武的行動和英勇表現,破壞社會秩序和安寧的人就會更猖狂、更肆無忌憚。大和解不是對破壞社會秩序的人講和解,而是向市民說出真相,讓市民知道對錯。佔中背後的老板就是貿易戰的元兇,核爆中環不成,就自己露出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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